又是一年315,这些金融骗局不可不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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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金融消费已成为大众在日常生活中息息相关的内容,无论是商场消费的扫码支付,还是网络购物的一键支付,无论是投资理财,还是买个保险投个健康,都可以通过电子网络顺利完成。然而,大家在享受科技带来的便利快捷时,同样也面临着随之而来的金融骗局,高超的诈骗手法和无孔不入的宣传让人防不胜防。对投资者来说,要时刻提高警惕,以防自己辛苦赚来的血汗钱,被割了韭菜、交了学费。

又是一年“3.15”,在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到来之际,我们不妨认真讨论一下,日常生活之中,面对层出不穷的金融诈骗,究竟该如何防范,管好自己的钱袋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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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观察站
作者:思宁
网络借款广告诈骗
2019年“3.15晚会”后,各大应用商店下架高利贷产品,此后一段时间,网贷类借款也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不过,伴随着风头渐消,这些高利率网络借款开始转入“地下”,并且形成了一条包括引流、支付、催收等关键环节在内的黑产产业链,其隐藏技巧越来越“高明”,宣传手段可谓无孔不入。
近几年来,人们在浏览新闻资讯或者短视频时,都能有意或无意地刷出一堆大同小异的借款广告,如“买房买车不用焦虑,XX帮你轻松解决资金压力”……,引人反感的同时也让一些戒备心差的人也容易上当受骗。网贷广告的宣传手段可谓五花八门,除了在社交网站、视频网站中嵌入,也有投资者反应,自己甚至会在微信平台上收到网贷的引流广告,简直防不胜防。
去年年末,小李在微信上收到了一条好友申请,通过之后对方便开始询问小李是否需要贷款,小李当时恰巧需要用钱,抱着试一试地态度便和对方多聊了几句,最后在了解了贷款利率和相关手续之后,下载了一个APP准备开始申请贷款。
接着,平台便开始要求小李缴纳会员费1860元,小李按要求缴纳之后却发现依旧不能提现,对方又称小李账户已被冻结,还需再转15000元才能申请解冻,小李想了办法转账之后,APP所显示的却依旧是“余额无法提现至银行卡”,至此,小李终于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应该是被骗了。
疫情过后,收入降低成为了很多人的常见问题,像小李一样资金紧张的人也不在少数。于是乎,诈骗团伙们开始趁火打劫。借着靠谱金融平台的噱头,承诺着上万的借款额度,宣称是“额度高、利息低、无抵押、下款快”等众多优势于一身的贷款,可以一解消费者的缺钱烦恼。只要消费者有些许的动心之后,需要缴纳的类似于工本费、押金、解冻费等少则几百多则上千上万元的费随之出现,而消费者一旦开始支付了上述这些费用,便算是一只脚踏入了圈套之中。
像上述小李所中招的这类网络借款诈骗,一般都是经过层层包装很难一眼察觉其中猫腻的手段,想要避免,既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从源头上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又要时刻警惕各类“挂羊头,卖狗肉”的宣传广告,通过正确渠道融资借款,时刻提高对第三方平台的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投资理财类诈骗
近年来,随着理财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尝试起了炒股、买基金等多种理财方式,但是不少人金融知识欠缺,缺少对投资理财的专业认知,这也让许多不法分子抓住了可乘之机。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创建各种“投资群”、“理财群”,当起了“投资理财大师”,以此来吸引投资小白进行诈骗。特别是随着科技金融的逐步发达,一些打着“区块链”、虚拟货币等新概念名号的诈骗也开始层出不穷。
今年年初,老张接到了一个推荐炒股的电话,在对方的推荐下,老张按照提示加入了该炒股微信群,在群内潜水观望了一段时间后,便开始跟着所谓的“大师”进行操作。据老张自己介绍,投资前期,的确快速获利,收益也算可观,但随着时间的推进,老张在追加投入多笔资金之后,却发现账户突然无法提现,共计损失金额多达十几万元。
此类投资理财类的诈骗,其主要目标就是已经有一定经济基础的成年人,对投资理财抱有兴趣,但是自身掌握的金融知识有限,犯罪分子会通过聊天、洗脑、上课等方式进行诱导,甚至前期会释放些诱饵,让出部分利益。大多受害人也正是在前期看到了收益,由此产生了一种“自己赚钱了”的错误心理,从而放下防备,彻底掉入陷阱之中。
对投资者来说,无论是网络还是现实中的投资理财,谨慎二字万不可缺少,特别是在被人拉入类似投资理财相关的社交群之后,尤其要保持冷静的思考,拒绝不切实际的诱惑,更不能盲目跟风进入自己并不了解的领域投资。正所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在投资理财领域,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噱头很大的领域都是“危墙”,生活中不小心遇到时,“走为上计”,最好能躲多远躲多远。
非法集资类诈骗
有不法分子为了吸引受害人上当受骗,以极具诱惑性的条件,编造出虚假的项目,承诺高额收益,待投资者上钩后,同他们订立相关合同,把投资者牢牢的绑在了这个所谓的合同之上。
北京的卢女士被相对熟识的朋友带去参加了某资产管理公司的宣讲会,宣讲会中,她了解并参与投资了一份名为“以房养老”的项目,协议中指出,只要卢女士同意将名下房产抵押给公司,每月便可以领取高额的养老金作为回报。最初的几个月,卢女士的确收到了规定数目的养老金,不料几个月之后,贷款公司便开始上门催债,逼迫卢女士卖房偿还高利贷,卢女士这才后知后觉自己时被卷入了“非法集资”的诈骗之中,钱房两空。
在上述案件之中,卢女士的房产被与她签订协议的公司抵押给了第三方,当公司收取了足够的抵押款之后便开始携款逃跑,此时,被抵押了房产的卢女士便成为了第三方讨债的对象。
像卢女士这种被卷入“非法集资”圈套之中的人不在少数。整个诈骗过程也极为复杂化,各个链条之间分工明确,以看似合法的方式掩盖其非法目的。这种诈骗在集资前期,通常都能做到按时足额地兑现约定的本息,可当集资数额达到一定规模之后,犯罪分子便会开始进行资金的转移,使得参与其中的受害者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为了避免陷入上述这种投资圈套,投资者需保持理智,在签署可参与的相关项目协议之前,判断其融资的合法性,检查宣传中是否存在“无风险、高收益”等夸张不实内容,同时尽可能多地了解该项目的经营模式、真实性、获利方式等,切忌因一时的头脑发热,被高利所诱惑而做出盲目投资的行为。
风险意识须常备
永远都不要去轻信从天而降的发财“馅饼”,那更有可能会是割韭菜的镰刀。
近几年来,随着网络科技的愈发进步,除了上述几种诈骗案例外,其他金融诈骗案例也是屡见不鲜,虽然国家在不断地更新相关政策以此进行约束和规范,但仍有部分消费者会在高息诱惑之下盲目跟随,终落入圈套,维权行为亦是举步维艰。虽然“狐狸狡猾”,但是只要投资者提升自身风险意识,不断地增加风险识别能力,也绝对不会陷入到圈套中。
此外,金融投资者们也应不断学习并充实自己,培养良好的投资行为和技能,在接触到新的金融产品或新型投资之后,通过正规渠道合法地咨询从业人员,在购买金融产品之前,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要有所了解,并结合实际做出谨慎选择,为自己的决策负责,拒绝盲从,坚决远离非法的金融活动。在进行相关交易时也要注意记得索取和保留消费凭证,用以作为消费出现纠纷时维护自身权益的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需走正规途径,依法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