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真来了?跟大家想的可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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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新华社发布了一则重磅消息:“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看朋友圈的反应,好像房地产税明天就要开征了一样,现在官方的解读还没有出来,北哥看了一下通稿,简单说三点看法,事实跟大家想象的可能完全不一样。

第一,决定说的是授权试点,授权试点只是为了明确房地产税试点工作的合法性。反过来说,如果不授权是不能试点的,毕竟税收法定,这是基本原则。授权试点,不是说明天就要开始真正试点,更不是说明天就要全面开征。从授权试点到试点,中间还有很多必要的流程。

比如,在决定的第二条就明确说明: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应当构建科学可行的征收管理模式和程序。

以上这几项工作,也没有那么快能完成。当然,我们相信国务院这个层面前期肯定是有一定准备的,但是到地方政府这个层面,具体的实施细则肯定是要仔细研究的,相关的征收管理模式和程序也有待制定。自古以来,对老百姓征税都不是小事,不可能今天说要试点,明天就能收起来。

所以决定的最后一句说的很清楚: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国务院确定。

第二,试点授权期限五年,基本上说明房地产税五年之内不可能全面开征。决定还说,“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试点情况,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也就是说房地产税真正的试点,可能比五年时间还长,大家看之前上海和重庆的试点,已经十年了,今年年初又延期了。

房地产税试点的下一步,是制定《房地产税法》,然后还要经历反复的审议修改过程,毕竟制定法律不是儿戏。按照决定的原话是,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最后法律出台之后,才能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征房地产税。

这意味着房地产税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征,时间更长。

第三,近期房地产市场风雨飘摇,急于推进试点时机不合适。我在此前的几篇文章和视频里说过好多次了,最近这段时间,各级领导频频出来讲话,目的就是为了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局面。

比如,刘鹤副总理周三在金融街论坛讲话明确指出,“房地产合理的资金需求正在得到满足,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整体态势不会改变”。银保监会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负责人刘忠瑞讲话说,“要保障好刚需群体的信贷需求,在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方面对首套房购房者予以支持”。

贝壳研究院10月20日发布的数据显示,10月份该机构监测的90城主流首套房贷利率较9月已经出现了下调,是今年以来的首次。

种种迹象已经清晰表明,房地产政策底已经很明确。这里要说明一下,政策底的意思不是又要刺激楼市,靠楼市拉动经济,而是不让楼市崩盘,因为我们无法承受房地产硬着陆的风险。

综上来看,这个时候出台房地产税试点,时机是不合时宜的,相信相关部门也一定会考虑市场风险和社会稳定因素

那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发布房地产税试点授权的消息?我倾向于认为这是此前的正常流程延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议程是之前就安排好的。但是正如我在上面所说,即使授权试点,也不表示试点马上会出,即使试点,也不表示马上会全国开征。这些都是常识。

当然,北哥之前也说过,房地产税是财税改革的必由之路,也是服务“共同富裕”的大局需要,所以房地产税迟早肯定是要来的,该推进的流程,肯定会继续推进。大家也不必恐慌,该来的时候自然会来。而事实上,房地产税最大的威力,就是在征收之前的威慑作用,等靴子真正落地之后,威力也就没那么大了。

祝大家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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