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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暂停新增转融券规模,以现转融券余额为上限,依法暂停新增证券公司转融券规模,存量逐步了结;二是要求证券公司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严禁向利用融券实施日内回转交易(变相T+0交易)的投资者提供融券。 我的理解是,转融券逐步了结,那以后有人或机构要融券,只能用券商自有券源,券源大幅压缩。那些基金经理不能将基金的股票借给券商赚利息了,就是不能砸自己的盘了。要融券的人或机构,好不容易找到了券源,融了券,第二天到账卖出,不能在卖出当天买券还券,得第三天才能买券还券。 大概是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