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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晚间,三大交易所连放大招,涉退市、IPO、分红、重组多项相关规则修订。
首先来看本次退市标准的修订,在此前2年连续造假达到一定比例强制退市的基础上,新增1年严重造假、3年及以上连续造假的情形,新增资金占用以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等退市标准。此外,还进一步收紧了财务类退市指标,加大绩差公司的退市力度,适当提高市值退市标准。
其次,在上市门槛方面,本次IPO新规修订全面上调了主板上市指标。科创板方面,上调研发投入等科创属性评价指标。创业板方面,深交所适度提高了相关上市标准的财务指标。北交所则从完善板块定位,优化审核程序要求,进一步压实发行人、中介机构等各方责任等方面着手,优化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制度。
在分红方面,本次规则修订引入现金分红不达标实施“ST”、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相关内容并明确了突击“清仓式”分红的具体标准。
在重大资产重组审核方面,沪深交易所从重组上市条件、重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修订,提出支持上市公司之间吸收合并。北交所则进一步明确了发行股份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以及定向发行可转债作为支付工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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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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