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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几位雪友对金杯汽车于8月7日发布的关于“中金对金杯汽车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的公告提出了一项观点:沈阳汽车收购资金来源不可以来源于华晨中国的分红结论。然而根据8月7号这份公告,这个结论并不准确。

在这份公告文件的第4页的第二节“释义”部分,明确指出了公告中所使用的术语“上市公司”特指的是“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得出的结论仅适用于金杯汽车,而不适用于华晨中国。所以,沈阳汽车资金不能够来源于华晨中国的分红的这个结论并不准确。希望能够解答@sbt-k @开远资本 之前存在的疑惑。$华晨中国(01114)$ $金杯汽车(SH60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