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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泽1(NQ400075)$ 为切实发挥破产重整作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防止部分参与者以炒壳套现为目的参与破产重整,《破产重整信息披露指引》对重整计划的执行、相关方股份锁定承诺、经营计划和业绩承诺作出了规范。其中,特别要求相关方承诺股份锁定,即重整投资人取得上市公司股份后成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应当承诺在取得股份之日起锁定36个月,其他重整投资人锁定12个月。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的,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起锁定36个月。上述锁定安排能够确保上市公司经营稳定,防范短期炒作套利。据悉,相关做法目前已经在上市公司实践中予以执行,本次是将实践中的惯例上升到规则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