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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底,CDE发布《新药获益-风险评估指导原则》,其中规定:使用阳性对照时,需要确保与已批准的可选择疗法相比,该药没有不可接受的获益/风险,或该药相较现有疗法更有效。
这次的指导原则,进一步提出:建议在结合患者体验数据,选择当前临床实践中最佳且可及的治疗的基础上, 关注其他可用治疗, 评估未来一段时间内治疗需求的动态变化,前瞻性地选择对照组。
也就是说,仅仅与已经获批的最佳治疗方案对比,已经不再是金标准了,最好要“前瞻性”地选择未来一段合理长度的时间内,可能获批的最佳疗法。
举个例子,某药物A在当年3月递交临床试验申请,此时,有同适应症药物B有希望在3-6个月内获批,这个时候,药物A选用什么药物作为参照组,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按照最新的指导原则,很有可能就要求和药物B进行对比。
如此设计的最根本原因,是“以患者为中心”,切实保障对照组的患者充分治疗的权益。
$康方生物(09926)$ PD-1/XXX双抗,$康宁杰瑞制药-B(09966)$ PD-L1/XXX双抗,需要与PD-1对照,并且需要#超过PD-1疗效#
这种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大?
引用:
2023-09-25 01:34
原帖已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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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16:04

这个真可以有,免得重复上马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