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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从泡泡玛特的零售属性+文化属性+消费品属性的三个不同方向做个拆解。

最开始对泡泡玛特的疑惑是为什么skullpanda居然是销量第一,凭直觉应该是labubu才对啊,skullpanda的“暗黑”“奶拽”风格凭什么可以支撑起10亿销售额?然后去找skullpanda的用户画像,发现雪球这样的资料太少了,所以慢慢来自己做泡泡玛特的信息收集整理。

首先从文化属性来说,下面这两篇文章有一些比较有用的信息。部分摘录:

(1)你不知道潮玩是什么,根本看不懂泡泡玛特 网页链接

以街头文化为核心的潮流文化,将在很长一段时间,是年轻人最重要的流行文化,也是颠覆大量传统消费品牌的原因。在这一类创业项目中,创始人如何平衡基于文化的感性以及绝对商业的理性,是最大的挑战;只有商业能力而不了解文化,就会失去敏感度,无法找到正确的承载方式以及战术打法;而只有文化敏感度过于感性就会导致公司无法做大。

在潮流文化行业的公司,品牌可以代表潮流文化,潮流艺术是最终的目标;而能够做到这个状态的公司,依然是少数;过程中,要不停的去平衡文化属性与大众的接受度,而不是单纯的放量,这也呈现了与传统消费品行业非常大的区别。

泡泡玛特在最合适的时间,做了潮玩。Molly可以取得如此的成绩,也与当时的时间点十分重要,街头文化崛起,就像当年的二次元一样;我想当时的泡泡玛特和当年的b站一样,很难去评估是否时间点一定正确,但是创始人的敏感度再次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KAWS,暴力熊,sonny angle在当时已经在全球掀起了一股新的流行,可是在国内,却依然属于几乎空白的市场。这和潮牌其实有一点像,国外品牌在国内非常难买到,即便买到也是被加价了很多。在这种情况下,泡泡玛特可以说是在势的时间点上切的非常准。

每一次的大的流行文化机会,都会留下新的消费品类,嬉皮士文化留下的摇滚乐,电吉他,乐队,T恤,牛仔裤,斜拉的皮衣一直持续到了现在;而这一次街头文化带来的球鞋,潮牌,潮玩我想大概率也会呈现出非常强的抗周期性。潮玩会替代文玩,而潮牌将会替代运动时尚甚至跨品类替代很多生活方式品牌。

(2)深度访谈泡泡玛特王宁:新零售是零售娱乐化和用IP销售情感 网页链接

王宁:我怎么总结自己呢?还是回到原点,我从小最感兴趣的事情,就是艺术和商业,但是商业是理性的,艺术是感性的,如果总结我自己的话,就是用理性的方式去做感性的事情。

我觉得现在的状态还是克制,对IP的发展要克制,其实你想,我们以前卖了那么多年衍生品,我们不是说不会,其实那些衍生品其实要比潮玩的制作更简单,我们完全可以把这个IP印在杯子上、印在本子上,做一些这种简易的衍生品……但是我们现在都没做,我觉得还是要足够的克制。

现在很多人去做网红的潮玩,我自己个人并不看好网红,就是做一个漂亮的小朋友、或者做个漂亮的熊、漂亮的猫,漂亮的狗啊,去做得可爱一点,然后就去做一些产品……这一类网红类的IP,我个人是真的不看好。你想,一个网红,肯定是按照大家的审美标准来去打造的……我觉得,就是当想追求所谓的商业的普遍性时,失去了艺术的独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