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一樣,只有這方法能打破現有的對峙局面。公司不可能承認責任,證監也沒有證據去馬,又不能放生,唯一方法就是不要再在香港出現。
這問題對事情不一定有幫助,只是個人覺得有點邏輯荒謬。
所以問題便來了,核數師基於當時的證據出具報告,之後證監向公司提出同樣問題,那不是應該找核數師解釋嗎?公司法規定公司的帳目是需要審計師審核,不是證監會審核。
如果當時的處理是有問題,那便是審計師的責任,如果公司的處理沒有問題,那便是證監多此一舉。你想想,你已回答了核數師,他也滿意,突然多一個證監,你回答核數師的答案他不滿意,那你可以怎樣?所以我便說有邏輯問題。
對的,按這樣的邏輯,其實每間公司不需請審計師,全都交證監審批便可以了。根本便是多此一舉!再者,現在公司財務資料「被遺失」,那其實更加是無頭公案。所以極有可能是證監建議公司去做私有化...因為根本解決不了,證監找不出犯罪者,也不能處分任何人,更不能讓公司復牌,那只能有體面的要求公司私有化...
你的看法是正路的!我極相信证监是不断找碴,明明流传的原来停牌原因是20亿深入取证,为什么会跑出2012及2013年问题,如果桑德国际答了,证监又可能问2010及2011年问题,没完没了,老是留難誓要证明是做假,否则怎收科?证监自己認错不可能吧!所以我说过很多次,大家的矛头是指向证监,所以今次能发通告解释停牌原因,便证明证监被太多投诉而產生的转变。
德勤確實有不可推缷的責任,專業水平疏忽失當。
德勤雖然簽發了12-13年的年報,但也難保審核過程中出錯,舉個簡單的例子,967年初以工程墊款為由把20億的資金轉了出去,實際上這20億游資可能用在別的地方,到了年底核數才把20億資金轉回來,核數師只看年底的銀行賬戶上有這筆錢便認可了,沒有去深究每項工程的所需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