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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4月14日晚的公告中提到,“本公司截至2023年8月31日 持有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為專為學校而設的經營資金,並須受法規及限制所 限,即該等資金僅可用於營運該等學校”。
你要是真的相信谎话连篇的汪辉武,那么问题来了,公司年初提前18个月偿还渣打银行的6.2亿港币,怎么就不受法规限制呢?这个汪辉武口中的法规到底具体是哪个法规呢,怎么提前还渣打的债就没有限制,还马上到期的可转债就有限制了,这难道是汪辉武和四川刘家自己定的“法规”?
全国那么多高教公司,比如中国新高教和中教控股,他们都按时偿还了海外债务,他们的学校难道不受法规监管?汪辉武嘴里的“法规”真是奇妙啊,背靠四川刘家就真是可以胆大妄为,对“法规”都可以自己来定夺。
一个恶意违约,还把责任往监管身上推的人,他背后到底有什么通天的背景,敢于如此胆大妄为?!
引用:
2024-04-14 19:50
希教国际控股 公告及通告 - [内幕消息 / 发行人、其控股公司或主要附属公司结束营业及清盘] 有关清盘呈请的 补充公告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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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11:14

人家姓陈,现在只有希没得望,与刘家割裂了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