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300078)股民索赔终审胜诉,部分投资者仍可登记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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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根据公开信息显示,投资者诉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创医惠”$思创医惠(SZ300078)$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迎来新进展,投资者二审胜诉。值得一提的是,投资者索赔区间增加。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20年4月30日-2022年10月28日期间买入思创医惠股票且有持仓,无论在2022年10月2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通过“信本股民索赔”自愿登记索赔。

回顾本案。思创医惠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120220017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4年1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49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3】5号),经查明,思创医惠、章笠中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思创医惠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二、思创医惠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0年4月30日-2022年10月28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2年10月2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近期,思创医惠发布2023年度报告,2023年营业收入约10.06亿元,同比减少9.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8.74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1.06元。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思创医惠股民索赔已有终审胜诉,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索赔区间

思创医惠:于2020年4月30日-2022年10月28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2年10月2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

(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