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展:超讯通信(603322)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核损,此前已有一审胜诉判决

发布于: 雪球转发:0回复:0喜欢:0

近日,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讯通信”或“公司”$超讯通信(SH603322)$ )股民索赔案迎来新进展。根据公开信息显示,法院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部分案件的投资者损失核定事项,这也意味着超讯通信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投资者的损失或将量化,随着损失核定完成,该案也会很快迎来判决。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19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2年1月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信本股民索赔”自愿登记索赔。

回顾本案,2022年1月11日,超讯通信发布《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经查,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1年12月31日,超讯通信发布公告,披露控股子公司上海桑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锐电子”)及桑锐电子全资子公司辽宁民生智能仪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智能”)存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冻结金额合计122.93万元。桑锐电子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孟繁鼎2020年12月30日以桑锐电子名义为调兵山顺通煤业有限公司违规担保19,500万元,2019年12月12日以桑锐电子和民生智能名义为调兵山市鸿鼎泰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担保22,576万元,违规担保总金额42,076万元,上述违规担保至今未解除。超讯通信对上述担保事项未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等相关规定。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9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2年1月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2024年4月30日,超讯通信披露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81360.2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5.26%;实现归母净利润为2220.22万元;扣非净利润为2169.50万元。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超讯通信股民索赔案法院委托损失核定,此前已有一审胜诉判决,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索赔区间

超讯通信:于2019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2年1月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

(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