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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博元,岂能有权就任性? 并非所有的投资者都是法盲,都是盲目买入博元股票。只要稍加留心,分析博元的违法行为,都可以断定:博元违法无论如何重大,它都不会触及退市。因为在监管部门的调查结论中,博元最后一次违法,是在2014年8月9日披露的半年度财报,没有提及季报。季报披露时,博元已经被调查,不再会造假。即使把季报算上,其时间也是在2014年10月24日。就是说,博元违法犯罪的时间节点,无论如何不会到2014年11月16日。 而众所周知,上市公司因为重大违法触及退市的新规,是2014年11月16日才开始生效。这个新规对上市公司此前的行为没有溯及力,没有效力,亦即根本约束不了上市公司此前的行为。此前的行为有此前生效的法律法规来制约。 所谓前有车后有辙,监管层对万福生科等重大违法公司的处理,就体现了这个原则。 因为认真学习研究了有关“法不溯及既往”这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法治基本原则,对照博元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所以尽管有风险提示公告,还是有很多股民买入了博元。法治的基本原则是他们心中的定心丸。都看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