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华铁等看一些适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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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案后的程序终结问题。可以由局层面结案,但处罚或监管函里,会提立案的事情,才能说明这是对立案的一个程序。如果不提,就不是立案的结束,只是局里面在行使监管职权。比如博士局里面的监管和会里面的是同一天出的,局里那个不是立案对应的。明诚立案后局里的监管措施,也不是立案的终结。美谷也不是。

2、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是否形成造假。不构成。华铁连续四年关联交易未如实披露,未触发重大违法违规退市。

3、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是否构成造假。这个似乎也不构成。存疑,主要是华铁的资金占用发生年份及披露年份没看那么细。后续再看看。

4、立案是否影响重整。不影响。凯撒、明诚、京蓝至今都未结案。但不结案的,预计摘不了帽。个人觉得理应摘不了帽。立案对内控报告的影响:这三个最新内控审计报告均为标准。似无节操,立案都没结案,凭什么这么自信说内控完全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