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5 20:48
加名字和婚前财产的认定不冲突,不加名字也有婚后收入的一半。关键是还没结婚多久,就惦记着让别人卖房子给你还贷款这个感觉非常差。
方案一:维持当前两房,双方薪资待遇上涨,女方房出租年入3-4万,压力逐步减小,风险降低,总资产不计增值情况下从650万逐步增加到1100万。
方案二:卖女方房,房产总资产从700万逐步增加到900万,因自住,不产生房租收入。结余可支配收入增加,消费?投资?
方案一中缺失支撑数据:双方的各自薪资工种,男方的房贷每月1.8万,占薪资比重是多少?如何做风险对抗?高杠杆配置在房产上出于什么考虑?女方的房贷0.5万,占薪资比重多少?
方案二,降低了男方的杠杆配置风险,女方的财务从独立低风险改变为买断增(降)值几率+转换为共同债务,新分配上也没有倾向?
如果婚姻是合伙公司,男方这个合伙人不靠谱,算账挑着算看怎么对自己有利。
如果婚姻是找人生伴侣。。。。。。
加名字和婚前财产的认定不冲突,不加名字也有婚后收入的一半。关键是还没结婚多久,就惦记着让别人卖房子给你还贷款这个感觉非常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