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创时尚603608未披露关联交易收到监管措施,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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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日,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天创时尚)披露,收到《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4年4月30日,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子公司深圳九颂宇帆投资中心(深圳九颂)与自然人吴某某、深圳市快美妆科技有限公司(快美妆科技)实际控制人、深圳快美妆传播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签订协议。

协议约定深圳九颂以4000万元的价格受让自然人吴某某持有的快美妆科技8.8712%的股权。

自然人吴某某持有的快美妆科技8.8712%股权于2022年6月以1320万元价格从平潭尚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平潭尚见)处购得,在深圳九颂向吴某某购买快美妆科技股权时,平潭尚见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企业,上述交易穿透后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相关公告,公司未对上述交易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也未及时对外披露。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之规定。

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对天创时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4年4月30日,审计机构对天创时尚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天创时尚603608,且在2024年5月6日(含)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份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起诉以尝试挽回部分损失。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