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星源000005索赔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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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5日,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世纪星源”或“公司”)公告一则立案调查进展,公司于2023年1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3号)。

中国证监会查明,世纪星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依法披露重大仲裁及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应前海东方财产保全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查封及冻结公司账面价值合计74,303.18万元资产。被查封、冻结资产账面价值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7.05%。世纪星源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未依法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2017、2018年度,世纪星源为实际控制人丁芃提供多笔担保,金额高达1.5亿元。世纪星源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中对上述对外担保情况予以披露,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证监会对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18年4月24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世纪星源股票(000005),并且在2021年4月30日(含)及以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起诉尝试挽回部分损失。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