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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已经是欺诈了,该抓要抓,不能手软!
其实可恨的不是这批人,要赚钱是要使各种手段的,可恨的是另一批人,占着毛坑不拉屎明知背后的阴谋当耳聋眼瞎,助纣为虐
按承销单数直接分配抓人个数到每家证券公司,具体抓哪个人,由证券公司自己提供名单,这样执法成本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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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给20%的回扣?你去查上市公司募集的资金去啊,这么大的开支怎么给。为什么不肯相信就是有韭菜喜欢买新股,才给出这么高溢价
在利益面前,他们是吸血鬼
抢、盗、骗,用尽了手段!
你看到的永远是别人想让你看到的,散户作为信息获取的最后一环,看消息炒股是大忌。
禁止公募打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