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雪球转发:0回复:0喜欢:0

$亚洲资源(00899)$ 去年11月的新闻。

廉政公署今日(19日)落案起诉三名人士,包括前立法会金融服务界议员詹培忠、其儿子詹剑仑及王蓓丽,控告他们涉嫌在配售可换股票据以增加上市公司亚洲资源(00899.HK)股本时隐暪秘密「买壳」协议,串谋诈骗香港联交所、亚洲资源以及其董事会和股东,以及处理犯罪得益4,200万元。 詹培忠及詹剑仑同被控两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王蓓丽则被控一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各被告获廉署准予保释,三人将於今日(19日)下午在沙田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稍後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案发时亚洲资源於联交所主板上市。詹培忠於2008年10月成为亚洲资源的大股东後,詹剑仑获委任为公司的执行董事。詹剑仑并於2008年12月19日至2014年12月11日期间出任该公司董事会主席。 其中一项控罪指詹培忠、詹剑仑及与王蓓丽相关的商人涉嫌於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11月15日期间,一同串谋并与其他人串谋诈骗亚洲资源、其董事会及股东,即不诚实地隐瞒或未有披露该商人已与詹培忠和詹剑仑达成协议,该商人会向詹培忠支付合共约2.1亿元,以控制亚洲资源全部已发行股本的70%至75%。 廉署早前接获证监会转介的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完成调查後向律政司徵询法律意见,并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诉三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