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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控股(SH600162)$ 广州市香江物业带工程队到达翡翠绿洲13.14期车库,对地库未出售或租用的车位全部加地锁,实际为阻碍业主停车、被逼无奈情况下不得不购买车位。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第三章 公共、专用和临时停车场的使用和管理、第三十四条规定:“住宅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机动车停放的车位、车库尚未出售的,建设单位应当予以出租;车位、车库出售或者出租的,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广州香江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售卖车位,在无众多业主响应的情况下,更是违规私加地锁,侵犯业主的权益。
意见:香江物业有限公司在未出售车位私加地锁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业主的权益,按照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应对该地产公司进行罚款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