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修改于: Android转发:0回复:12喜欢:0
我跟你算的不一样,我算的重整后,现金增加6亿,留债部分2.96亿。计算过程如下:
重整投资人现金投入3.6+8.7=12.3
担保债权3.8 其中优先清偿1.46(1.46*0.35=0.5现金 1.46*0.65=0.96留债)
职工债权0.8
税款债权0.13
普通债权28.7
10万以上 5%现金 8%留债 剩余87%以1.68亿股按13元抵债
以股抵债1.68*13=21.84
现金偿债21.84/0.87*0.05=1.26
留债21.84/0.87*0.08=2
10万以下 28.7-21.84-1.26-2=3.6 现金偿债
重整后现金12.3-0.5-0.8-0.13-1.26-3.6=6
留债0.96+2=2.96$*ST凯撒(SZ000796)$查看图片
引用:
2023-11-10 12:05
重整后货币现金4.87亿,总资产20亿,总负债5.5亿,归母所有者权益12亿。
从PE看,众信66.8/2=33.4倍,凯撒62/1.25=49.6倍
从ROE看,众信2/7.33=27%,凯撒1.25/12.1=10.3%
一图胜万言:
另外感谢@策马平川 指出,其他应收款中的7.5亿占用部分,重整后其他应收款变为2.8~3亿(主要是...

全部讨论

有财产担保债权错了,是6.2亿,你去三季度报询问函再看下(你这只是预重整期间母公司申请的债权,应该加上母公司对6家子公司的担保债权);底稿在单位的电脑,别的周一再跟你说

2023-11-13 09:51

有几个观点,仅供参考:1、直接借用重整草案的数字不一定准确,草案中各项债权合计为31.11或33.45亿,加上四季度陕西基金和金谷信托的债务消除4.98亿,其债务合计数远大于三季度报负债33.5亿(见下图);2、不说有担保债权是6.2还是3.8,抵押物1.46亿不足以优先清偿清偿债权额时,剩余债权只是按照普通债权的追偿权,还是协议中有追加担保的条款(实践情况中债权人都不傻,担心抵押物有瑕疵或变相转移,有追加担保条款);3、重整过程是抓大放小,减少重整复杂度,广东凯撒、重庆凯撒等其他未重整的子公司的债权人不傻(主要是小额债权),重整后这部分债权也会及时清偿,消耗现金;4、凯撒及6家子公司的重整方案的五一“统一”的实质就是合并重整,如果按照你的理解,只不过是一个程序中共用一个管理人的分开重整,就不会有“小额债权人:债权人对一家以上重整主体享有债权的,最多可受偿 10 万元”,而是“每个债务人都得偿还10万”

2023-11-11 17:16

重整方案里不是明确写的有财产担保债权是3.8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