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铁股份(000976)处罚正式落地,投资者索赔征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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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1日,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股份、ST华铁或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号、[2024]12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4]1号)。

兰迪投资者权益保护团队提示投资者,华铁股份索赔条件(暂定)为:

2018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8日买入,并在2023年4月29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加入索赔。

(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案情简介

2023年7月13日,华铁股份(000976)及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3018号、0062023019号),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宣瑞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宣瑞国进行立案调查。

2024年2月8日收盘后,华铁股份(000976)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2号,以下简称《告知书》)。

2024年5月11日,华铁股份(000976)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号、[2024]12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4]1号)。

经查明,华铁股份、宣瑞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华铁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华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华铁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二项,《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广东监管局决定:

一、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

二、对宣瑞国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45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350万元罚款。

投资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符合索赔区间的交易明细【在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交易记录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优先选择含有证券余额或剩余股数字段的对账单类型】

二、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包含投资者沪深证券账户信息(含融资融券账户)、姓名、身份证号等】

关于我们

兰迪投资者权益保护团队专注于代理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证券虚假陈述诉讼,致力于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