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问
2024年4月28日收盘后,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野纺织、*ST新纺或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4〕2号。
兰迪投资者权益保护团队提示投资者,*ST新纺索赔条件(暂定)为:
2017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6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7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加入索赔。
(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案情简介
2024年3月23日,*ST新纺(002087)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22024001号),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4年4月28日收盘后,*ST新纺(002087)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4〕2号。
经查明,*ST新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新野纺织涉嫌虚增、虚减营业收入,导致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一)新野纺织涉嫌以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
(二)新野纺织涉嫌以重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
(三)新野纺织涉嫌以母子公司之间购销业务等虚增、虚减营业收入
二、新野纺织涉嫌虚减、虚增营业成本,导致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三、新野纺织涉嫌虚增存货,导致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四、新野纺织涉嫌虚增研发费用,导致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新野纺织上述行为,涉嫌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拟处罚结果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河南监管局拟决定:
一、对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
二、对魏学柱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三、对许勤芝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四、对陶国定、吴勤霞、王峰、鲁西平、宋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
五、对韩振平、白普、赵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
六、对万华楠、肖新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七、对郑军辉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投资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符合索赔区间的交易明细【在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交易记录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优先选择含有证券余额或剩余股数字段的对账单类型】
二、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包含投资者沪深证券账户信息(含融资融券账户)、姓名、身份证号等】
关于我们
兰迪投资者权益保护团队专注于代理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证券虚假陈述诉讼,致力于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