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联电子(300585)处罚落地,受损投资者可加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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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8日,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联电子或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4号)。

兰迪投资者权益保护团队提示投资者,奥联电子索赔条件(暂定)为:

2022年12月9日至2023年2月20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23年2月21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本团队已多次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加入索赔。

(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案情简介

2023年2月23日,奥联电子(300585)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和调查通知书的公告》的公告。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2023年5月12日,深交所对奥联电子(300585)下发《关于对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2023】405号。

2024年2月8日,奥联电子(300585)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8号)。

2024年4月8日,奥联电子(300585)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4号)。

经查明,奥联电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奥联电子关于钙钛矿业务信息的披露情况

二、奥联电子披露的胥明军在钙钛矿领域的业绩存在误导性陈述

(一)关于胥明军在钙钛矿行业主要业绩的内容存在误导性陈述

(二)关于胥明军及团队的核心竞争力的内容存在误导性陈述

2022年12月12日即《合作协议暨设立公司的公告》披露后首个交易日,奥联电子的股价上涨20.01%,同期创业板指下跌0.79%,偏离值达到20.80个百分点;同期万得钙钛矿电池指数涨幅下跌1.38%,偏离值达到21.39个百分点。2023年2月21日和2月22日即华能清能院发出《澄清声明》当日及次一个交易日,奥联电子股价累计下跌29.92%;同期创业板指累计下跌1.16%,偏离值达到28.76个百分点;同期万得钙钛矿电池指数涨幅累计下跌2.19%,偏离值达到27.73个百分点。

中国证监会认为,奥联电子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

一、对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二、对陈光水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三、对薛娟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四、对胥明军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五、对傅宗朝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六、对蒋飚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投资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符合索赔区间的交易明细【在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交易记录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优先选择含有证券余额或剩余股数字段的对账单类型】

二、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包含投资者沪深证券账户信息(含融资融券账户)、姓名、身份证号等】

关于我们

兰迪投资者权益保护团队专注于代理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证券虚假陈述诉讼,致力于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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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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