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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SH601788)$
给董秘梅键打了个电话,回应的内容信息量不是很大,您将就着看吧:


问:请您先介绍一下目前的情况?
梅:“提示性公告”已经有很多信息披露出来了,我帮大家解读一下:公告谈到了,“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使用独立套利系统”,信息还是比较多的。首先,问题的产生是在策略投资部门,该部门是公司为了做一些风险中性业务设立的,设立有一些年头,这几年来运作很正常。第二,它是一个自营业务,用的是公司自己的钱,所以不存在网上所说的我们要撤销申请,没有这些现象,同时不存在交收的问题。第三,我们使用的是独立的套利系统,这套系统与公司其他业务是隔离的,没有相关性,这个风险不会传递到其他地方去,其他业务是正常的。当然,最核心的是它出现了问题。这个问题在哪大家都关心,其实我们也关心,我们正在特别急切的组织力量进行核查,现在也取得一定进展,我们会在调查取得全面的结果的时候通过法定渠道进行披露。

问:能否预估损失?
梅:我们现在在做两个事情,一是进行核查,二是进行处置,让这件事对公司的影响减到最小,同时强调其他经营活动保持正常

问:还没有量化的评估?
梅:我想应该比较快,我们下午进行了停牌,停牌的原因就是有重大的信息要披露,这个信息就是核查结果,但在很短的时间很难,因为是新的业务,涉及技术问题,以及策略问题需要认真地调查,本着对事情负责的态度,希望大家给时间。

问:网上传是葛新元的团队?
梅:不是这个团队。

问:是否在下单50ETF时出现交易数额的错误?
梅:具体还在核查,现在有了很大进展,核查之后向大家披露。

全部讨论

2013-08-17 21:14

70亿拉动股指,说明中国股市的交易环境极其恶劣,主要是指内幕交易。在内幕交易猖獗的市场上,投资者看到价格异动的第一反应就是,是不是有人有自己所不知道的内幕消息。价格涨的越离谱,关于内幕消息的猜测就越加被放大,追涨就越激烈。

2013-08-17 13:21

根据《证券法》第120条规定,按照依法制定的交易规则进行的交易,不得改变其交易结果。对交易中违规交易者应负的民事责任不得免除;在违规交易中所获利益,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据此条文,所有交易全部有效(空头和短差跟风者认栽是应该的),但光大不能通过这次乌龙事件获利也是应有之意!

中金所的盘后持仓数据显示,光大期货昨日成为空军大本营。光大证券子公司光大期货席位大幅增空7023手,减多50手,涉及合约总价值达48亿左右,这显然是光大证券本能的一个对冲措施。但这些大笔空单操作是否涉嫌利用内幕消息做交易,其信息披露方式是否涉嫌操纵市场,如能确认,其性质可能比昨天上午的误操作还来得严重,另外,光大是否有权动用那么大的资金杠杆下单,风控和管理严重不到位,有意无意扰乱了市场等等,这些都是应被追究的问题。

不光是光大,还更应当举一反三的追究6.24等其他大暴跌日是否有大机构或大资金也是这么干的?!

2013-08-17 11:35

算一笔账吧,空单新增7000份,市值49个亿。从下午开盘到收市,IF1309下跌幅度5%,光大期货的最大盈利为2.5亿。而现货市场几乎是溢价10%成交72亿元,空单完全不够弥补损失。除非光大在上午持有超过150亿的IF1309多单(上午上涨3%),才能盈亏平衡。动用上百亿资金,在市场上引起轩然大波,还未必能套利,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2013-08-17 10:42

谁信谁散户

2013-08-17 10:19

光大这次如果不声称系统失误,那么它这么干了是否就是合法合规的了?如果这么干是合法合规的,那么首先这个法规就需要严重检讨和重新制定!

存在的并不总是合理的,已经存在的并不意味着可以永远这么干下去。光大这次是乌龙事件,但6月24日以及以前反复多次出现的期指现货联动制造暴跌其实和光大这次的操纵也异曲同工,而这正是需要通过光大乌龙事件加以深究的问题!

在当前所谓的合法合规的外衣下,大资金可以随意操纵股价,动用大杠杆入市翻云覆雨,利用期指现货的联动和配合,再加上舆论操纵引导,恶意制造期指和现货大幅波动,随意猎杀股民,这种大资金为所欲为,监管层无能无效腐败不作为的渎职行为早已是千夫所指,不要以为这个利益集团的恣意妄为就是不可改变和不能触碰的。

2013-08-17 09:46

光大已经不是第一次“冒泡”了,实际上它早就成“惯犯”了。
证监会对这个“IPO杀手”的处罚一向太轻,光大管理层可能早就麻木了。
这次如果再不从严处理,只会给其它券商树立极坏的模样,以后散户还有活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