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2 01:46
23年业绩报告披露规则大修订啦!
①【沪深主板/科创板/创业板需在1月31日前,有条件强制披露年度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②【科创板】一季报,中报和三季报业绩预告不设强制披露要求,均为自愿披露;2月28日之前有条件强制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③【深证主板和沪市主板】中报和年报的业绩预告均为有条件强制披露,中报预告是7月15日之前,年度业绩预告是1月31日之前;注意年度业绩快报不再强制2月28日前披露(若需在年度业绩报告之前披露一季度业绩预告的,则不得晚于一季度业绩预告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而一季度和三季度的业绩预告均为自愿披露。
④【创业板】年度业绩预告是1月31日之前;而一季度,中报和三季度的业绩预告均改成鼓励自愿披露。
参考文件如下:
①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的通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页链接
②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通知 网页链接
③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2月修订)》的通知 网页链接
④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