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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丈,请教您一个问题:公司A对员工实施股权激励,行权的条件是,2018年利润1亿元,解禁20%;2019年利润1.2亿元,解禁30%;2020年利润达到1.5亿元,解禁50%。实际的情况是,2018年利润超过1亿元,20%比例正常解禁。但是,2019年利润不到1.2亿元,没有达到解禁条件。

问题:

1. 原本应该2019年解禁的30%股份怎么处理?是顺延到下一年度,还是注销?

2. 如果2020年利润超过1.5亿元,满足解禁条件,那么剩余的50%还可以正常解禁卖出吗?

全部讨论

这个,请教别人没有用,还是请教原合同条款。

2019-11-14 15:51

每年的解锁是单独的,没达到就不能行权,自动作废......
另外好像行权收益,要并入个人所得纳税,最高税率45%......

2019-11-14 17:08

给我6块 我来帮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