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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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板提高到3亿元(+负)。这条没太大意义。因为创业板、科创板不变,主板小于三亿元才受影响。其次从明年才开始。但有追溯。但追溯也没意义,因为2024年年报小于三亿后,你再去追溯2023年年报,2022年年报是否小于三亿?根本就不可能。

2.重大会计差错和虚假记载,没有限期改正,再给两个月期限,还不改,带星带帽。这条没意义,没人会不改。关键看是虚假记载的是什么东东。

3.造假。新的连续一年造假退市和连续两年造假就立马退市指标,从2024年开始。这个虽然吓人,但不追溯,没问题。

4.连续三年财务造假,从2020年开始追溯,不管指标多少,只有是造假,就立即退市---2024年以后同样适用。这个要防突然杀出消息。新规实行前收到预先告知书的,按原规定执行,已经结案的则啥事没有。

2020-2024连续两年造假,按原规定指标。

5.市值退市指标(大于5亿),发布新规后6个月后实施。科创板、创业板不变。

6.大坑:我从2012年开始炒ST,直到2020年,什么时候提过营收的事?

------9.5.3 本节第9.5.2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2015年度至2020年度内的任意连续会计年度财务类指标已实际触及相应年度的终止上市情形,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一)连续3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第4个会计年度存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四种情形之一;

(二)连续2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第3个会计年度存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四种情形之一;

(三)连续2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第3个会计年度存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四种情形之一;

7.资金占用限期不还,停牌2个月,还不还,就立即加星,再2月,退市。新规前换股东不算,不换股东就算。

8.第一年内控不合格带帽,第二年加星,第三年退市。2024年开始。这个有一些老ST,内控一直有问题的,2024年报后会被加星。

9.新的科创板警示制度(ST),类似于创业板。目前财务类科创板加了一个利润总额,要是科创板谁家可以免税,说不定会逃过一劫。

10. 造假加ST(参考第4条):实施情形方面,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存在虚假记载,尚未达到退市标准的,实施ST。实施程序方面,自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即实施ST,以及时揭示上市公司存在财务造假的风险。撤销ST方面,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已满12个月,以及上市公司已经完成处罚事项的追溯调整。上市公司在申请撤销ST时,如果已被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诉讼的,应当充分披露相关事项进展并提示风险,且已充分计提相关投资者索赔预计负债。

过渡期安排方面,该项ST情形自新上市规则发布实施后执行。新上市规则发布实施后,上市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触及本项情形的,将适用新规定对其股票实施ST。为了充分提示公司实施财务造假的风险,便于市场识别,对新上市规则发布实施前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但在新上市规则发布实施后收到处罚决定书的公司,同样予以适用。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即实施ST,待满足条件后方可申请撤销。

已经收到处罚决定书的,不会被ST。

精彩讨论

雅诗雨梦04-13 22:27

只说退市没说赔偿怎么看都是利空

用户253708517604-13 20:14

退市是为了惩罚散户吗?兴业鸿达主动提出退市,目的不就是规避还钱?大股东捞足钱然后退市也算如愿以偿了。

全部讨论

找国资营收不达标的st猛干一把

04-13 20:14

退市是为了惩罚散户吗?兴业鸿达主动提出退市,目的不就是规避还钱?大股东捞足钱然后退市也算如愿以偿了。

04-13 22:27

只说退市没说赔偿怎么看都是利空

05-02 11:59

新老划断:造假和违规发行必死的,如果新规前有结论--收到事先告知书,没事,按原规则执行。其余新的规则,比如内控加ST、造假不够标准加ST,反正也不会立即退市,统统立即按新规执行,新规前收到事先告知书也不行。管理层还是人性化的。

04-13 19:02

主板营收没到3亿的今年不得加倍努力。股价岂不是年底要起飞。

04-13 19:10

2025开始看股市行情一半是外文一半是中文

05-05 15:16

第一,上市公司内控失效,出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30%或者金额超过2亿元,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坚决予以出清。

04-13 20:08

亏损股才有这个要求。盈利的公司不受此限制

04-13 14:22

太复杂,还是不要搞算了!免得挨一刀又没赔偿,赚再多等下0

04-13 13:41

逗散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