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保交楼,很可能竣工量已经大幅度下降,现在房地产的供需情况会好得多。
现在保交楼,交的楼并不是当初承诺的那样,而且因为是保出来的楼,面对与合同约定大相径庭的房子,无处维权。
我设想的方案是,由法律宣布
1,开发项目的土地属于购房人,开发商是代购房者开发
2,开发商与购房者的合同因为开发商未能及时交房而失效,
3,银行与购房者的贷款合同失效。
然后,政府重新拍地或收储,土地减值部分由购房者承担,余下的钱,不超过首付的部分退还购房者。
保交楼的初衷肯定是好,但是它客观上是反市场的,创造了更多无效供给,让楼市的供求在24年进一步恶化。被保交楼的业主也并不开心,房子差了,还要背着沉重的贷款。
还真不如退首付或者退部分首付,真想买房,再到市场上买市场化的新房。
$万科A(SZ000002)$
查看图片
近期,国家专项纾困资金到位以后,全国的烂尾楼项目普遍在复工。实地看了几个复工烂尾项目,咨询了一下具体项目负责人。有几点细节,
1,国家纾困基金,是以优益债券的模式进入项目的。具体落实办法,可能各地有所区别。我简单来说,一个项目烂尾,是因为资金链断裂,所以国家纾困金借钱给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