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了一下,本地的一个集体土地盖商场烂尾的项目。尽管很多细节都不太明白。但我认为很重要,影响村民分红。
首先项目的土地,村集体拥有。原来政府征用了部分村集体土地。之后用置换的方法返还回来的土地。
接下来就开始骚操作。
首先,一个自然人向村集体,租借这块土地三十年。租金是每年23,000每亩地。每五年升10%。这时候只是租土地。
然后这个自然人成立一家公司,专门运作这个项目。到处东借西凑,准备盖大商场。然后接着找下家。(这个时候在商场基本没有盖好,只盖主体。)然后又急忙找下家,将假象中已经盖好的商场30年的合同卖给下家。按照按照每月150,000租金开始,以后每隔三年递增一次到了,最后一期租金达到265,000一个月。
这一步看上去是不是皆大欢喜?村民收了地租,分红提高了,一房东虽然投了部分钱盖主体,但已经找到找好了,这个时候把压力甩给又下家。
然后最大的骚操作来了。这个每个月交十几万房租的三房东。开始到处卖广告,宣称最低20万买到铺位,如果委托经营,每年返还的租金10%,10年就能回本。
然后是铺天盖地的拉人头,发传单,各种骚操作。果然拉来了不少受害者。
好,结局是什么,当然是三房东跑路了。在法院的判决书,当中,三房东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
从中我有一个很大的疑问,为什么可以卖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吗?土地是村民集体的,卖的只是30年的经营权。而且二房东是每年交一次房租。三,房东是每个月交一次房租。而到了倒霉的最后一棒。相当于一次性交30年的租金。
最后这个项目的结局就是挂在法院拍卖等待白衣骑士的救助,二房东投了几千万盖房子,向下家三房东收不了钱。也无法给村民交房租,导致分红消失,而大量购买所谓的铺位的投资者基本就是血本无归法院判决胜利,但也无法执行。
似乎就变成了一个死局。我有时候在想是不是我们的村民能够自己盖商场,自己经营?但是现实是残酷的,未必能保证经营收益和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