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批国采最新通知!老药新做走向“死胡同”,中成药被重点“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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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8 号)。

该8号文一经发布,便在医药圈激起千层浪,不仅在其强调形成全国联盟集中采购(简称“全国联采”),实现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明确指示,更是因为该文件为2024年集采划上了重点。

通过解读文件内容,可以预见,接下来,医院、药企受集采影响的趋势将会越来越明显,中成药及中药饮片、“老药新做”产品、非医保自费等药品将被重点“关照”,可替代药品即将集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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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药、中药饮片市场洗牌或是必然

2023年,医药制造行业仍面临较大压力,主要经济指标处于下滑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工信部统计,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实现利润总额3,473.0亿元,同比减少15.1%。

而中药是当中唯一营收、利润均正增长的领域,2023年1-9月份,增速分别为17.7%和20.0%。作为一种传统的中药制剂,中成药也在国内市场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青睐。

据中康开思系统显示,2023年中成药在全国等级医院销售总额超1729亿元,同比增长12.1%。与其他医药细分领域相比,已公布的中成药集采的降价幅度相对温和,中成药行业受到集采影响也相对有限。

北19省中成药联盟集采中选产品价格平均降幅为42%山东集采平均降幅为44%北京集采平均降幅23%广东6省集采非独家产品中标平均降幅为68%,独家产品中标平均降幅为22%

从个别品种数据上看,集采后的百令片、苏黄止咳胶囊、喜炎平注射液、肺力咳合剂在2023年等级医院的销售额受集采降幅影响不大,且同比增长率均呈现出正向增长,最高涨幅78.8%

医保办发〔2024〕8 号

来源:国家医保局

此次8号文件对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而言,有威胁,也有机会。中药虽然有很多独家品种,但是在某一个症候、疾病,往往有多个药物可供选择。假如某一领域的大品种被集采,对其他同类药物来说可能是机会。

而国家集采一直有在关注“老药新做”品种,近年来接连开展了部分省级、地方联盟集采,但由于参与区域少、价格不联动,这类“老药新做”产品开始逐个放弃集采地区,尽量维持高价,保留非集采区域市场。

如今联盟集采范围直接扩展到全国,外加价格联动政策,接下来,此类品种一旦进集采,就相当于走入了“死胡同”。于是自8号文出台后,可替代药品即将集采的相关话题也引发了业界的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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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药新做”品种走向“死胡同”

“可替代药品”集采即将实施

早在2019年“4+7集采”后,各地陆续出台“可替代药品目录”,其目的是防止集采中选品种降价后,某些同类型、在临床上存在可替代性的药品“趁虚而入”进行置换,这些“可替代”品种,由于还没有纳入集采降价,于是“老药新做”、“腾笼换鸟。

这些做法对集采的可持续性造成了负面影响,监管部门早就看到这些乱象,而“可替代药品”是一种为做好此类品种监测,由河南牵头开展的特殊品类的集采项目。

2022年2月21日,河南省发布《关于我省集中带量采购流标品种(第一批)和省采第一批药品同类可替代目录中非医保品种采购使用情况的通报》,该《通报》显示,河南省集采6个流标品种,4个半月(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2月15日间)采购金额超2亿。

《通报》要求各医院在病历资料中说明原因,未说明原因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同一时期,省集采同类替代品种(非医保)采购总金额1.9亿元,入库金额1.6亿元,涉及15561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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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预见,随着集采的“体质扩面”,集采可替代药品被纳入到集采范畴,某些厂商用“空间换市场”的操作方式将受到压制,这对于临床合理用药、医保的合理支付都将带来积极的影响,但对于行业而言,钻政策空子“套利”的做法越来越受到管制。

此外,集采的重点对象是医保目录内产品,此类品种是医院的现金流,如果现金流大幅减少,医院是否会迫于生存压力,而增加目录外药品的使用还未可知。

8号文件还对全国联采重点做了说明,具体如下:

湖北牵头开展新批次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和第一批全国中成药集采协议期满接续采购;

山东牵头开展中药饮片联盟采购;

牵头开展国家组织集采品种的可替代药品联盟采购;

三明联盟开展肿瘤和呼吸系统等疾病用药集采。

要求各省份要查漏补缺,对已有多个省份开展集采、价格充分竞争的品种实行带量价格联动,避免成为价格高地。要加强价格联动规则研究,落实带量原则,并通过适当规则缩小价差,避免简单化操作。

到2024年底,各省份至少完成1批药品集采,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含参与联盟采购)药品数累计达到500个以上,提前实现“十四五”规划,有条件的省份鼓励加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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