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看重整结果】重整主体应当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如 因客观原因,致使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条件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满足,重 整主体应于执行期限届满前十日内,向三亚中院提交延长重整计划执 行期限的申请,管理人向三亚中院同时申请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 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