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Android转发:0回复:0喜欢:0

佳云科技董事会的阳谋,踏不准命运和时代的节奏


事情还要从7年佳兆业暴雷和5五年前高价接盘上市公司控股权说起。
小赢靠劲,大胜靠命,资本市场的尽头是玄学(08)
2014年底,佳兆业深圳的所有楼盘突然被锁,不能签约,陷入第一次爆雷,融创孙宏斌拟收购佳兆业,后遭遇佳兆业郭老板反对,收购失败。
2015年深圳房价开始加速上涨以及2016年中信银行为佳兆业提供几百亿的重组资金,借助楼市上涨的红利,佳兆业进入复活赛。在此等情势下,佳兆业开始了扩张,在全国拿地,还收购上市公司
2017年9月6日,上市公司明家联合(现为佳云科技,300242)实际控制人周建林与佳兆业下属子公司深圳市一号仓佳速网络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周建林将持有的135,225,900股(占总股本的21.25%)以13元/股作价17.58亿元转让给佳速网络,上市公司整体估值82.83亿,本次协议转让公告停牌前一个交易日(8月15日)收盘价格9.13元,溢价率42.39%。
一、佳兆业持股最高暴亏87%,还剩下一条裤衩子
控股权转让协议公告后,佳云科技股价于2017年9月12日上涨到最高点12.9元/股,从此股价再也没有高过这个高点,股价一路狂奔向下,2024年2月8日达到最低1.67元,对应上市公司市值10.64亿
市值是财,财是水,市值从80亿到10亿,君不见,市值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千金散尽不复来
佳云科技的最新股价为3.65元,佳速网络在佳云科技上亏损:17.58亿-4.94亿=12.64亿。
若按照最低点股价1.67元计算,2月8日最高亏损额15.32亿,佳速网络亏损比例高达87.15%。原来里三层外三层裹了好多衣服,最后只剩下一条裤衩子
二、裤衩子也押给别人了,京东上叫卖裤衩子
2017年12月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周建林协议转让给佳速网络135,225,9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已于2017年12月5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
2018年3月7日,佳速网络将所持有的股份全部质押给东莞信托,2019年解押了25%,至目前,质押的股份数量101,419,425股,占公司股份比例16.98%,占其持股比例75%。
佳速网络为取得21.25%股份耗费成本17.58亿元,假设资金的机会成本(利息、投资收益)7.5%,自2017年12月以来,资金的机会成本匡算为:17.58亿*5年*7.5%=6.59亿,也即,收购成本+5年资金的机会成本合计:17.58亿+6.59亿=24.17亿。
市值暴跌后,佳速网络持有的佳云科技股权面上还值点钱,还剩下一条裤衩子,可是,这条裤衩子也押给东莞信托,东莞中院在京东上叫卖这条裤衩。
裤衩子不好买,佳速网络目前所持股份经历了一轮拍卖流拍,二轮拍卖流拍,已进入变卖程序,变卖价格4.2亿。假若以底价变卖成功,变卖价款只有4.2亿,覆盖不了5年的资金的机会成本6.59亿,更遑论收购控股权的成本17.58亿。
法院把佳速网络的裤衩子扒下来放京东上卖,现在还没有人接手这条二手裤衩子,原因有多种,一是可能感觉这条裤衩没有用;二是怕这条裤衩子上沾染了魅渡什么的,有毒;三是怕有关方往裤衩子上再加点菜花什么的,养蛊
三、佳速网络控制全部7名董事席位
佳云科技公司章程约定,公司董事会席位7位,其中:非独立董事4位,独立董事3位。
2024年1月改选的非独立董事为郭晓群、孙越南、刘立好、杨家德。这些非独立董事都是佳兆业的人
郭晓群与佳兆业实控人郭英成为父子关系,与郭英智为叔侄关系;孙越南2001年加入了佳兆业公司,现任佳兆业集团董事局副主席兼执行董事,高管身份;刘立好2012年加入佳兆业公司,现任佳兆业集团首席投资官、集团控股投融资部总裁,高管身份;杨家德2012年加入佳兆业公司,担任佳兆业集团投融资部部门总经理,业务核心骨干。
其他三名独立董事自不必说,由佳兆业控制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和提名,当然是佳兆业的自己人。
四、欠债不还钱,修改公司章程击退潜在收购方
目前佳云科技的控股股东佳速网络是佳兆业集团的一份子,佳兆业集团债务已经暴雷
佳速网络与东莞信托签订的股份质押合同原定于2022年11月30日到期,后展期至2024年11月30日。佳兆业明显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东莞信托加速了质押合同到期时间,拟通过拍卖方式提前收回“东莞信托·宏信-佳兆业佳云科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质押股份的回购款。
对于佳兆业方,借的钱,显然是能不还就不还,能少还就少还,所持有的资产,当然是要紧紧地揣怀里了,和貔貅一样,只进不出。
佳速网络既不想丧失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又不想还钱,于是设置门槛试图阻止其他方参与拍卖拿走控股权,同时制造高昂的自身被清理走的成本
在《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九天后,佳云科技发出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2023年12月22日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决议通过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有关制度、通过2024年1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环节选举的议案,设置2024年1月3日为股权登记日。
上面的流程都正常,没有任何问题,后面就开始耍阴谋了。
2023年12月29日是2024年元旦假期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佳速网络卡着公司法规定的临时提案的最后时点搞了一份临时提案,内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会议时间不变。
深交所关注到佳云科技控股股东佳速网络搞的突然袭击,2024年1月2日工作人员上班后立刻发出了深交所2024年创业板的第1份关注函。
深交所如此重视佳云科技修改公司章程是有道理的,佳速网络提名的董事牢牢地控制住佳云科技的董事会,通过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任何方拟收购佳云科技的控股权,都需要提前通知佳云科技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讨论通过,董事会掌握了对“恶意收购”的解释和决定权,一定被认定构成了“恶意收购”,新收购方持有的股份不但丧失了表决权还可能遭受董事会主导下的冻结待遇,在高度的不确定性下,任何第三方资本都不可能参与佳速网络所持股份的拍卖
五、公司章程中关于恶意收购的内容
关注函有五个问题,内容与修改公司章程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是否限制了可能的新股东的权利、对董事任职资格和董事比例的限制是否合理合法、恶意收购下管理层遣返费、恶意收购及反收购措施等五个具体问题,五个具体问题如下(不按照关注函问题顺序列示):
关键问题一: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第三百〇二条规定对本章程项下的恶意收购进行了定义。
佳速网络提议的修订《公司章程》定义了“恶意收购”:
恶意收购,是指收购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买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公司股份、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受让公司股权、通过未披露的一致行动人收购公司股份等方式,在未经告知本公司董事会并取得董事会讨论通过的情况下,以获得本公司控制权或对本公司决策的重大影响力为目的而实施的收购。
佳速网络版本的公司章程从三个方面对“恶意收购”进行了定义,分别是收购方式、收购程序和收购目的。我们打乱顺序,从这三个方面分析“恶意收购”的定义。
首先,收购目的。收购目的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获取控制权,第二类是对佳云科技决策有重大影响力。
其次,收购程序。按照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收购事项需要经历两个步骤,一是告知上市公司董事会,二是取得董事会讨论通过,这两个步骤必须全部完成,收购方才有可能不构成“恶意收购”,但是,董事会对于认定收购方是否构成恶意收购拥有完全的话语权,判断收购是否属于章程所述“恶意收购”,董事会有权就此事项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经董事会决议做出的认定为判断收购是否构成“恶意收购”的最终依据
董事会的四名非独立董事都是佳速网络推荐的佳兆业方核心人员,三名独立董事也全部由佳速网络推荐,佳兆业方在董事会上一手遮天,新的控股方进来后必然要让这些人都统统滚蛋,在这种情况下,无法期待这些董事支持新的收购方,任何方案都会被董事会认定为“恶意收购”
再次,收购方式。公司章程列举了收购方收购公司股份的行为方式,看似是不经意的枚举,实质是强调第三条“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受让公司股权”。佳速网络提出修订公司章程的背景是佳速网络所持有的佳云科技的21.31%的股权即将被司法拍卖,拍卖后,佳速网络将丧失对佳云科技的控制,所委派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统统扫地出门。
很显然,佳速网络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所针对的事项是股份拍卖、短期目的是保持住上市控股权,至于最终的目的,后续会进一步分析。
上市公司针对问题回复得道貌岸然,没有单独拎出来讲的价值。
关键问题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第一百〇五条对董事更换比例、董事任职资格进行了规定。在发生“恶意收购”情形下,每一年度内股东大会改选董事的总数不得超过本章程所规定董事会组成人数的1/4;董事会任期届满的,继任董事会成员中应至少有2/3以上的原任董事会成员连任,但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期限不得超过六年。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仅对董事任期上限做了限制,没有对每年更换比例和更换人数进行限制,这个事项属于公司自治的范畴,这些修订不违反法律法规。
修订的公司章程对董事任职资格进行了限制,董事“应当具有至少5年以上与公司规模相当的同行业公司从事与公司当时的主营业务相同的业务管理经验,以及与其履行董事职责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
佳云科技董事会认为,法律法规并未禁止或限制公司根据其实际经营需求就董事任职资格提出个性化的要求,条款的修订是公司章程自治范畴,不违反《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立法本意,公司股东大会有权就此项事宜表决是否通过。
关键问题三: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第一百〇五条、第一百五九条及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在公司发生本章程规定的恶意收购情形下,任何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不存在不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及能力、或不存在违反本章程规定等情形下于任期内被解除职务的,公司应当按照该名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工资总额的5倍支付一次性补偿金。
2024年7月1日起生效的《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该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和董事签订合同,明确公司和董事之间的权利义务、董事的任期、董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以及公司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补偿等内容。
对于这一点,不存在太大的争议。
关键问题四: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七条规定,在公司发生本章程规定的恶意收购情形下,收购人及/或其一致行动人提交的股东大会审议收购人及/或其一致行动人为实施恶意收购而提交的关于本章程的修改、董事会成员的改选等事项由股东大会以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四分之三以上决议通过。
股东一票否决权是指赋予某特定股东对于股东大会表决事项的意见凌驾其他所有股东表决权利的特权,将“恶意收购”中收购人及/或其一致行动人提交的特别决议事项通过的表决比例提高至四分之三,修改实质不是赋予特定股东一票否决权。
在未发生“恶意收购”的情况下,佳云科技特别表决事项仅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任一股东均无一票否决权,当发生“恶意收购”的情况下,特别表决事项表决通过比例提高至四分之三以上。
关键问题五: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八条对董事会可自主采取的反收购措施进行了规定,董事会可自主采取如下反收购措施:(1)针对公司收购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向董事会提交的关于未来增持、收购及其他后续安排的资料,做出讨论分析,提出分析结果和应对措施,并在适当情况下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确认;(2)从公司长远利益考虑,董事会为公司选择其他收购人,以阻止恶意收购人对公司的收购;(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采取可能对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适当调整以降低恶意收购人的持股比例或增加收购难度的行动;(4)采取以阻止恶意收购人实施收购为目标的包括对抗性反向收购、……
其实都是扯淡,到了这一步,就是抢公章了,真实的商战没有那么高大上,在遵循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也野蛮一点,手段朴素、接地气一点。
六、后续预判
深交所下发关注函没能阻挡佳速网络提议修订的公司章程在股东大会上通过,仅仅起到了稍微延缓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资金方若花费4.2亿参与佳速网络所持股份的的拍卖,不但无法获得控股权,甚至连4亿本金都要折在里面,这种纯粹只有风险没有收益的事,任何第三方都不会干。
一拍流拍,二拍也流拍,变卖的结果也可以预测,从结果看,佳速网络初步达成了预想的目的。
接下来呢?
佳云科技控股权结构如下:
佳云科技的上级香港母公司佳兆业集团(1638.HK)截至2023年6月30日总负债2,325亿,其中借款总额高达1375.8亿,总资产2,562亿,账户现金45.12亿,其中31.15亿受限现金无法动用,无法偿还境外美元债。此等情形下,债权人于2023年7月3日向香港法院提请佳兆业集团清盘。
佳速网络向东莞信托的借款本金2.93亿,他没有能力也没有意愿偿还东莞信托股权质押款,也不想股权抵消债务,摆在佳云科技董事会成员面前的方案只有一个,通过司法手段将佳速网络持有的佳云科技控股权从佳兆业集团出表,由于没有收购方,佳云科技董事会成员可以跟东莞信托商谈一个大力度折扣的价格进行收购
这个局做的很巧,也仅仅是巧
第三方谁又会去抢这个公司的控股权呢,哪些计提商誉的子公司,都是一个个的大雷,水还有多深,外界无从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