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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了七八条,就是没说高利贷,这是犯了天条的。拿公司的钱,通过个人皮包公司(万科只占股1%,其他99%是谁的?),给合作伙伴放高利贷,占用、挪用、侵占上市公司资金,非法经营,戴上任何一个帽子都要坐牢。
引用:
2024-04-03 15:31
$万科A(SZ000002)$
我对万科有很多感情,虽然不看好其股价,但还是希望万科活下来。万科扛了这么久政策极限施压,民营氛围极端不友好,疫情三年封控过后,行业继续大幅下滑,到现在不容易,即使有错,但错不至死。毕竟除了永远伟大永远光明永远正确,谁能没点错误呢
“关于万科和郁亮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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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6:25

小股东融资、土地前融当年都是这个成本,x信托、四大AMC都是这个成本,市场价,利率是高,但不是高利贷;资金来源不是上市公司,而是高管周边,包括高管奖金池。

04-03 20:18

这是明显的“非法侵占公司利益”。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