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7 月 12 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水务局出具了《关于内蒙古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860 万吨/年)开发利用 建设项目及黄河供水专用工程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阿水许可准字[2021]46 号),同意阿拉善天然碱项目及黄河供水专 用工程以黄河干流地表水作为取水水源,核定项目年用水总量为 2,182.4 万立方米,自 2021 年 7 月 12 日起有效期 3 年。鉴于银根矿业全资子公司银根水务当时获得黄河水取水指标为 350 万立方米/年,水行政许可决定许可取用水量 350 万立方米/年,后续获得水指标后将及时申请变更取水许可手续。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 2023 年 4 月 1 日实施的《黄河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黄河干流取水需在流域机构办理取水许可证。报告期末,地 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已将审批手续和相关材料移交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已受理并启动审批程序,公司目前正 按要求对接推进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