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全面取消住房限购措施

发布于: 雪球转发:0回复:0喜欢:0

5月9日,西安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全面取消西安市住房限购措施,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与此同时,《通知》规定,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后,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的,房屋建成年限不超过30年,贷款期限与房屋建成年限之和延长至不超过40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至1.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