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阳光业绩下修后,控股股东又因涉内幕交易面临超两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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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ST阳光控股股东因涉嫌内幕交易,拟被中国证监会依法罚款2.32亿元。不久前,ST阳光还因业绩下修,被发监管工作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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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阳光控股股东涉嫌内幕交易,拟被罚款2.32亿元

5月7日,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阳光;证券代码:600220.SH)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通知,阳光集团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阳光集团涉嫌内幕交易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退市,以下简称:海润光伏)股票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拟对阳光集团处以2.32亿元罚款。

关于海润光伏,证监会在2017年1月20日发布的一份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指出,海润光伏2013年度发生亏损,为避免连续两年亏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2014年初制定了实现盈利的经营目标。但随着2014年下半年国家能源局相关政策的出台,光伏电站收入确认政策发生了调整,对公司盈利模式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2014年11月底、12月初,杨怀进、周宜可、张永欣等海润光伏高管和财务人员就2014年业绩问题进行多次讨论和沟通,并达成共识:在公司2014年度无法实现盈利的情况下,在财务允许范围内多确认亏损,尽量把能确认的损失和减值都放在当年,为公司以后发展夯实基础。2014年11月初,海润光伏开始对2014年业绩进行利润测算,测算结果从2014年11月4日测算的微利,经多次调整至2014年12月22日,测算亏损4.69亿元,最终至2015年1月28日,测算结果为亏损7.99亿元。

作为海润光伏时任董事长,杨怀进将2014年度业绩预亏的信息与前两大股东沟通,在前两大股东利用内幕信息减持之前,向其建议发布与海润光伏基本面不符的高送转预案预披露公告,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

而在内幕信息敏感期,杨怀进、周宜可、张永欣、海润光伏第二大股东江阴市九润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润管业)及其实控人任向东分别对海润光伏减持。海润光伏第二大股东九润管业减持过程中还利用他人账户进行“过桥”减持,避损6194.07万元。

最终,杨怀进、周宜可、张永欣、任向东分别被处以60万元罚款,且分别采取3至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九润管业违法所得被没收,并处以处以6194.07万元罚款等。在证监会当时的处罚公告中,并未涉及阳光集团。

那么,阳光集团是否参与了海润光伏的内幕交易?这还需要等进一步的公告披露。

ST阳光表示,上述告知书涉及的拟被处罚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不涉及ST阳光,且涉及事项与公司无关,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从阳光集团对公司的持股情况来看,根据ST阳光2024年一季度报告,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阳光集团持有公司2.26亿股股份,持股比例12.69%,且目前相关股份全部处于质押状态。

ST阳光业绩下修,被发监管工作函

除了控股股东陷内幕交易风波,ST阳光2023年业绩也不容乐观。根据ST阳光4月29日发布的2023年度报告,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17亿元,同比下降13.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00亿元,同比下降185.35%。

具体来看,2023年,公司纺织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2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64%,主营业务成本为10.8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71%,毛利率为23.82%,较上年同期减少7.36个百分点。按地区分,其中内销实现收入12.6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07%,外销实现收入3.5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6.84%。

对于纺织主业业绩下滑原因,公司表示,报告期,主要产品呢绒面料的销量下降致营业收入减少。

同时,公司热电业务202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1%,主营业务成本为1.8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66%,毛利率为4.33%,较上年同期增加23.15个百分点,略有盈利。

但此前,公司于1月30日在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中称,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9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减少92.32%。

针对这一业绩下修,公司在4月25日发布的《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中称,2024年1月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时,公司根据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服饰)往年的回款情况,以及阳光服饰对公司应付账款在公司年报披露前的付款计划,公司按常规考虑了阳光服饰的应收账款和阳光集团对外担保的预计负债所对应的信用减值损失。

然而,随着期后阳光服饰还款未达预期等实际情况,公司重新进行了审慎评估,公司拟提高对阳光服饰的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信用减值损失增加8860.57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8859.94万元。向阳光集团提供的对外担保提高预计负债的比例,信用减值损失对应增加2000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500万元。

ST阳光还表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阳光服饰的账款超出信用期的金额为2.61亿元,可能存在收不回的风险。

另外,由于该次业绩预告更正事项导致公司2023年业绩预告由盈转亏,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公司发出了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结合阳光服饰资信情况、账龄、可回收性等信息,阳光集团担保债务偿还能力充分评估信用风险变化情况,审慎判断坏账计提和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并在年报和资产减值公告中充分披露相关情况等。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ST阳光随后的2023年度报告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中指出,ST阳光曾支付给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土地使用权转让款1.70亿元,但截至报告日,未按承诺完成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而由于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且控股股东阳光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完成清偿。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已于5月6日由“江苏阳光”变更为“ST阳光”。

股价方面,业绩预告更正后,公司股票在4月26日跌幅达6.29%。此后,公司股票于4月30日停牌,5月6日复牌,并在5月6日至10日连续下跌。5月10日,ST阳光收盘价为1.18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