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子公司四天之内两度遭罚,招证香港累计损失3,200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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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香港证监会积极加强对内、外资机构违规行为的监管打击力度,招商证券旗下在港全资子公司招证香港,竟然在短短四天之内分别因错误处理客户账户资产的有关事项,以及保荐中金再生在港上市时未履行应尽的尽职调查责任,而两度遭到香港证监会的处罚,累计罚款金额高达3,200万港元。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证香港”)是内地知名上市券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招商证券,证券代码:600999.SH)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

或许是先前在公司业务的合法合规方面疏于防范,近期在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发起的“监管风暴”中,招证香港在短短四天之内,就两度被香港证监会谴责,并收到其出具的罚单,累计总罚金高达3,200万港元。

未妥善保管客户账户资产遭罚500万港元

2019年5月30日,据香港证监会官网披露,因招证香港存在“错误处理客户款项有关的监管违规事项及内部监控缺失”,遭到香港证监会谴责并罚款500万港元。

在香港证监会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我们发现,从2011年10月1日到2014年9月30日期间,招证香港曾经有大约800次,以不为监管规则容许的目的,将6.80万至3.08亿港元不等的客户资金,从客户的信托账户转出。

而且招证香港既未聘请具有恰当资质的职员来运营相关业务,也没有设立妥善的内部监控措施,以确保客户账户资产的合规运营。

由此,香港证监会认为,招证香港在长达三年以上的时间内,未能稳妥保管客户资产,未尽妥善保管客户资产的基本责任,没有遵从香港市场的《证券及期货(客户款项)规则》和《操守准则》,属于典型的违规操作。

保荐上市未履行应尽责任又罚2,700万港元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招证香港第一次被香港证监会开罚单了。甚至在最近的短短4天之内,都已经是招证香港的“二进宫”。

2019年5月27日,香港证监会发布公告称,招证香港于2008年11月至2009年6月期间,在担任中国金属再生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金再生,证券代码:00773.HK)上市申请的联席保荐机构时,未履行其应尽的尽职调查责任。因此香港证监会对招证香港作出谴责,并罚款2,700万港元,当时的保荐人吴亦农被暂时吊销牌照18个月。

早在2019年3月14日,中金再生申请上市时的另一家联席保荐机构------瑞银集团(UBS AG)及瑞银证券香港有限公司(UBS Securities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统称:UBS)也已经因在中金再生、中国森林(证券代码:00930.HK) 和天合化工(证券代码:01619.HK) 等三宗上市申请中失职,被香港证监会处罚。

针对中金再生事件,香港证监会指出招证香港具体失职主要包括对中金再生已撤销注册客户的尽职调查不足,以及对中金再生供货商的尽职调查不足等两方面。

先看对中金再生已撤销注册客户尽职调查不足的情况:在2008年6月中金再生首次提交上市申请之前,UBS发现,中金再生其中一名最大的内地客户,虽然已于2007年3月被注销,但却仍然有和中金再生签订销售合同。尽管招证香港是在2008年11月才成为中金再生的联席保荐机构,并且在2008年11月之前并未参与就此问题所进行的尽职调查,但招证香港负有进行尽职调查的独立责任,以便能彻底掌握和了解中金再生的情况,并说服自己相信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数据。

再来看对中金再生供货商的尽职调查不足的情况:UBS曾与中金再生所有供货商进行电话访谈,而在第二次提交中金再生的上市申请前,招证香港亦与两名供货商进行过电话访谈,但是没有证据显示他们曾核实受访供货商代表的电话号码及身份。

在短短一周之内,招证香港两度监管“中枪”,无论是在保荐中金再生在港上市方面,还是在对客户账户资产的妥善管理方面,其业务运营确实存在诸多疏漏之处,也都未尽相关应尽的职责,在香港证监会加强市场监管的行动中屡屡被处罚,其实并不冤枉。而招证香港在反复被罚后,能否通过整改提高其业务质量,将为市场各方所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