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宁科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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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5月9日*ST宁科公开信息显示,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春海、张宝林、陈瑞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宁夏监管局《关于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胡春海、陈瑞、张宝林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宁证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3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是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要控股子公司,公司2022年经审计财务数据显示,中科新材长链二元酸产品在报告期内所产生的营业收入为44,454.97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达65.27%。2024年3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重要控股子公司停产的风险提示公告》,中科新材于2024年2月7日完成当前批次产品包装入库后进入停产状态,截至目前仍处于临时停产状态,但公司前期未及时披露相关停产情况。相关公告同时显示,如中科新材未能在3个月内恢复生产,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此外,就中科新材的生产情况,公司于2024年3月8日披露《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称,2024年1月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新材完成生产线例行检修及降成本措施工作,优化后的岗位职工已按需到岗,并于2024年1月5日恢复生产。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3月26日,公司股价累计上涨130.38%。期间,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3月22日、3月25日提交《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和《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均称,中科新材正在执行纾困帮扶计划,未提及中科新材出现停产的情况。公司前期关于中科新材相关生产情况存在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

处罚决定如下:

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胡春海、时任总经理陈瑞、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宝林予以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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