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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中环十一少: 网页链接

舉一個例子給你看。這個田小姐擔任過不少老千股的董事,改了名字,都還是要披露的。

相關的上市條文都是有的。//@中环十一少:回复@风光5bt:總之他做哪公司,哪公司會需要再披露被制裁詳程,上市公司不能再集資了,也不能請人做事了。
根據上市規則,無論改多次新名字或是用化名,都要披露的。如果沒有披露,可投訴港交所。
今次加一個黑名單,就已經很大改進了,基本上上市公司廢了。
引用:
2020-08-07 21:02
港交所修例,新諮詢決定剷除老千勢力。
今次最值得關注的是新增類似「黑名單」的「董事不適合性聲明」。若發以上聲明後,如董事仍繼續留任,或有可能遭禁止使用市場設施如發行新股集資、停牌及取消上市地位,如有關人士同時擔任其他上市公司董事職位,上市公司亦須主動就此作出評估該名董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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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8 16:36

我就看郑家有没有人上黑名单,没有的话就只是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