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以后,首付就一次性全没了,没有诚实劳动过的人,难以理解其中的剧痛。须知道烂尾的原因,是因为本该在监管账户的预售资金,被违规挪用了。
最佳决策一定不是解除合同,而是等保交楼,然而保交楼的质量又远远低于当初承诺的花园小区该有的样子。。
总之,房地产这件事,把欺负老实人,体现的淋漓尽致。
我说的是把城市建设,运营的各种费用,通过房子和教育,房子和户口,以及各种城市服务绑定,创造出“刚需”这个概念,迫使一些人买房,挑重担的合理性。吃干抹净,最后还要踩上一脚,说他们愚蠢。这我看不过去。
我只是没法明说不满的是什么,没必要拿农民出来给我立稻草人,因为,我向来不会挥刀向更弱者。
解除以后,首付就一次性全没了,没有诚实劳动过的人,难以理解其中的剧痛。须知道烂尾的原因,是因为本该在监管账户的预售资金,被违规挪用了。
最佳决策一定不是解除合同,而是等保交楼,然而保交楼的质量又远远低于当初承诺的花园小区该有的样子。。
总之,房地产这件事,把欺负老实人,体现的淋漓尽致。
城乡二元,客观上就是通过减少农民的一次分配而为城市发展做资金积累,在公平性上确实没有做好,从公平角度应有所补偿,比如说农民在60岁后也有养老金,而且比城市人更高,不过这种事老百姓说了不算
法律啊。讲了多少遍了,买房是个高度专业化的事,要学各种规则,或者外包给专业人士,要做各种尽调等等。拍脑袋干事能不出问题么?出问题又来闹事。法律也给了解决方案,就是解除购房协议,能让损失最小化。
购房协议和相关法律都是明确公开告知的,没有强买强卖,即使你觉得有不公平,也可以通过出价来调整到合理状态。你觉得不公平可以不买,可以事先砍价等等,但不可以事后耍赖。这是市场经济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