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iPhone转发:0回复:5喜欢:0
$永辉超市(SH601933)$ 第一个是因为股东在低位的时候的减持,是可以通过合理的避税来实现利润的最大化的,当你持有一个公司股份超过了5%的时候,就属于大股东了,不过这时是一个法人,而不是个人的存在。那如果说这个时候股价从10块涨到了100块,那中间增值的90块呢,是需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的,100块的税费只有20块看起来并不算什么,但是一千万一个亿的税就不是这么一点钱的事情了。如果说股价他现在呢处于一个低位,那此时为了利益的最大化,大股东就会宣布减持,在集合竞价的时候,将股份低价转让给一个特定的一个接盘方,那这个接盘方呢,可以是股东的亲朋好友,也可以是特定的中介机构分十个账户去持有。那私下呢去签署协议,通过这样的一番操作呀,他就不再是股东的存在了,也不是法人的存在,而是变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散户的存在,那自然而然他就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了,筹码还在自己手里,利润也属于自己。

全部讨论

难道这种不违规吗?

我觉得如果只想赚钱的话,可以这么干,但是对于京东这样的盘然大物,永辉已经无法满足京东做为大股东的目的,发现这是个没有前途的企业,赶紧分手割肉离场。

03-21 08:54

那应该走大宗交易啊?

03-21 08:18

别人10送10再送10之后,也不用怎么交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