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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推进“浙有善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建〔2022〕7号)精神,加大对三孩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现就实施我市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我市三孩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确定。
二、我市三孩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按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

杭州反应真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