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届严重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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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门自动解锁

今年1月份工信部的《乘用车碰撞安全要求》,其中提到“在碰撞试验过程中,车门(不包括尾门)不应该开启,车门应处于解锁状态。” 按照这个要求,某届没有解锁肯定是不符合要求的。但这个要求尚出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所以,某届也不算违反强制性国家要求

不过,这个功能早在10+年前就有了,属于常见的配置。我10年前购买的宝马3系就有这个功能。某届作为“豪华车”,没有这个功能是有点说不过去的。

网络上有人说,M7车主手册里面写着:车辆发生碰撞,且系统接收到碰撞信号时,车门自动解锁。我没找到手册,如果属实的话,那没有自动解锁,那只能推断:系统未接收到碰撞信号。发生这么严重的事故,系统没接收到碰撞信号也挺邪门的。

总之,某届未自动解锁,虽然不违法,但一定不应该。

2、回应

某届的公开回应,我认为有两点是欠妥的。

一是扯上供应商博世。不管这车是不是采用了博世方案,整车是你造的,供应商是你选的,理应由你承担整体责任,这个时候扯上博世,我认为是很不厚道的。结果还遭来博世的否认。

二是宣称“大部分汽车无自动解锁功能”,首先,大部分“高端”车是有自动解锁功能的;其次,别人做不好并不是你做不好的理由。这个回应有点耍无赖,宛如一个不懂事的熊孩子。

3、人性

汽车是发展时间长,这里面有很多门道。某届作为新手,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我认为是符合客观规律的。出现“过度营销”也是正常的,半懂不懂的人牛皮吹最大,他们总以为老子天下第一。

但我也认为,某为和某粗粮造车是诚意满满的,绝无坑蒙拐骗的意图。我也相信他们会造好车、卖好车,但这应该是以后,而不是现在。

我作为消费者,也许5年10年后,当他们从“新手”晋升为“老油条”时,我可能会欣然接受他们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