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信股份收到证监会处罚决定书,投资者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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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腾信股份(SZ300392)$   $16中安消(SH136821)$   #股票索赔#   #信息披露违规#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2021年12月30日,腾信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9号)。

经查明,腾信股份涉嫌以下违法事实:

2019年3月14日,腾信股份全资子公司腾信创新(青岛)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为朗阁(天津)商贸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金额10,800万元。2019年6月17日,青岛数字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质押合同》,继续为朗阁商贸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金额10,800万元。前述对外担保金额约占腾信股份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48,965.84万元的22.06%。截至2020年4月30日,未披露前述对外担保事项。

【索赔条件】

结合上述基本事实,我们初步认为:在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5月24日期间买入腾信股份,并且在2019年5月25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可考虑发起索赔。(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