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离婚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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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

现有的五项离婚理由不变,即通奸、行为不合理、一方遭遗弃、双方分居至少三年且同意离婚,以及双方分居至少四年。现行保障措施也依然适用,包括须结婚至少三年才能申请离婚。

此外,共同育儿辅导计划从7月起,也将扩大至那些将以简化程序(Simplified Track)办离婚的夫妻。夫妻若有未满21岁的孩子,也必须接受共同育儿辅导计划,才能申请离婚。

他们将由辅导员引导,协助他们做出明智的决定,包括离婚后的育儿安排,目的是以孩子的利益为重。目前,只有那些通过“普通程序”,也就是对离婚有异议的夫妻须参与计划。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星期一(5月13日)发文告说,配合2022年1月在国会通过的妇女宪章(修正)法案,民事离婚程序将从7月起做出两项调整。其中一项是在现有五项离婚理由之外,添加上述第六项理由。

当局曾指出,增添这个选项是让离婚夫妻共同承担婚姻破裂的责任,而不是将责任完全归咎一方,减少离婚过程的矛盾与冲突。修法不会让离婚更加容易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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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5:42

离婚都不能自由,有点像封建社会女人不能休夫一样

05-13 15:49

离婚减持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