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风作案还是另有原因 投资者或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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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信通讯(SH603421)$
据财联社3月29日晚间消息:①鼎信通讯晚间公告被国家电网采取熔断机制,然而公司于2月27日已收到相关通知,信披是否延迟? ②8天前公司公告实控人因离婚财产分配纠纷,部分股权被冻结,而其离婚时间和财产分配纠纷起诉日期都未披露,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情况?
① 关于鼎信通讯信息披露是否延迟的问题: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公平、准确地披露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能够同时获得信息。具体而言,对于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在知悉该等事件后立即披露。
在本案例中,鼎信通讯于2月27日收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通知,但由于公司存在涉嫌违规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国家电网决定自2024年2月18日起对公司全部采购品类启动招标采购“熔断机制”,并对公司涉嫌违规事项启动调查。然而,鼎信通讯在一个月后才发布公告,这可能存在信息披露延迟的问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信息披露及时性》的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知悉重大事件后两个交易日内进行披露。如果鼎信通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披露相关信息,可能违反了上述规定,监管部门可能会对其进行调查,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② 关于鼎信通讯实控人离婚财产分配纠纷信息披露不充分的问题: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发生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因此需要及时、准确地向公众披露。

鼎信通讯的案例中,实控人因离婚财产分配纠纷导致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这一事件可能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性和投资者信心产生影响,因此需要进行披露。
然而,根据公告内容,公司并未披露离婚的具体时间和财产分配纠纷的起诉日期,这可能导致投资者无法全面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和潜在影响。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披露重大事件时,应当提供充分、详细的信息,以便投资者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如果鼎信通讯未能提供足够的信息,可能违反了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监管部门可能会要求公司补充披露相关信息,并可能根据情况对公司或相关责任人采取监管措施。
综上所述,鼎信通讯在两起事件中的信息披露行为可能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需要引起公司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今后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投资者也应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和监管部门的通知,以便及时了解相关事件的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