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现金分红”新政唱一句反调【一个散户——南湖先生的话(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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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九条》有一个被主流媒体乃至自媒体乃至大A股民津津乐道拍手叫好的政策:对多年未分红或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将采取限制大股东减持、实施风险警示的措施。将多年不分红或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纳入“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我的一句反调,存照如下:

政策制定者不会告诉你的是,这实际上是一个错误导向:对于公司来说,现金分红导致净资产减少,对于绝大多数持有时间不足一年的中国股民来说不过是多交了一笔资本利得税而已——仅利于国库。巴菲特创建的著名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基本不分红,如果在大A早被ST了。英伟达去年股价累涨超2倍后,宣布250亿美元回购计划,成为当时美国第五大回购案,这给了投资者极大的信心!现金分红只有在股权不能流通的情况下才有实际意义,而回购注销却是最有效也是最地道的比现金分红更好的既能保持公司发展后劲又可以增厚股权含金量的股东回报策略。

盘后消息,谷歌公布史上第一次分红和回购方案:回购700亿美元,股息才美股0.2美元——主要是怕被证监会ST[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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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0:49

完全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