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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羚锐制药# 羚锐制药采用的销售模式是控销合伙人制度。“控销型”渠道关系杜绝渠道压货现象。控销合伙人制和渠道驱动制是两种不同的销售模式,它们在组织销售力量和渠道管理方面存在一些主要区别。
1. 控销合伙人制(Direct Sales Partner Model):
- 销售力量:在控销合伙人制中,组织通常直接雇佣销售人员,这些销售人员是组织的员工或合作伙伴。他们直接向组织报告,并负责销售组织的产品或服务。
- 渠道控制:组织对销售渠道具有更高的控制权,能够直接管理和指导销售人员的活动。销售人员代表组织与客户直接接触,并负责销售过程的管理和执行。
- 利润分配:销售人员通常以固定薪资、提成或奖励的形式获得报酬。组织可以更直接地控制销售人员的薪酬结构和激励机制。
2. 渠道驱动制(Channel-Driven Model):
- 销售力量:渠道驱动制侧重于建立和管理销售渠道,例如分销商、经销商、代理商等。组织通过与渠道合作伙伴建立合作关系,利用他们的销售网络和资源来推广和销售产品或服务。
- 渠道控制:在渠道驱动制中,组织对销售渠道的控制权相对较低,因为渠道合作伙伴是独立实体,有自己的销售策略和运营方式。组织需要与渠道合作伙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并通过培训、支持和激励措施来影响他们的销售行为。
- 利润分配:渠道合作伙伴通常通过销售产品或服务获得利润,并与组织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分享利润。利润分配通常基于销售额、销售目标的达成情况或其他协商的条件。
羚锐制药采用控销合伙人制能更加集中和直接地控制销售力量,组织对销售过程和销售人员的管理更为直接。

全部讨论

2023-08-07 14:15

请问,那其他公司为啥不采用“控销”模式呢?

01-29 01:47

2023-08-07 18:09

看财产,感觉是渠道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