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医药崛起之路给中国医药带来什么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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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因天下雨出行计划有变,在家看书,顺便整理了下之前的读书笔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面对中国老龄化,医药公司未来发展会怎样,我们不妨看看我们的邻居日本,【生物医药大时代】这本书完整的梳理日本医药公司崛起过程,看完对中国医药既充满希望又满是担忧,先说个人的结论:

*中国必须走仿制药到创新药之路,转型难,不转型更难。

*中国老龄化阶段将淘汰大量的医药公司,七成公司将会消失(或破产或被兼并)。

按截止2022年底,中国总计有5208家医药制造企业,不包括生物制药公司,其中有357家为集团控股药企,这些集团控股药企下面,还有1345家子公司药企。另外,剩余的3863家为单一的药企,即为独立生产医药制造的企业。

未来,大约只剩下30%,也就1500家医药公司,做大做强是中国医药必经之路。

*更多中国公司进入全球制药50强,目前是5家,且排名靠后。未来会不会出行10家靠前的中国医药公司?

2023全球Top50制药企业名单出炉,中生、上海医药恒瑞、石药上榜


以下详细看看日本医药崛起之路:

中国与日本地缘相邻,两国不仅在文化、习俗等方面相近,而且在综合医改等方面高度相似。作为从二战废墟中崛起的国家,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全民保险制度,满足富裕社会和高度老龄化的健康需求。持续增长的医药市场,较为宽松的专利保护制度,极大推动了日本医药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医药企业的资本积累和技术积累。随后,医保控费、药品质量再评价、医药分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重大政策改革,深刻影响日本医药产业结构,推动日本医药企业从仿制转向创新,从国内走向国际,最终成为世界制药强国之一。日本的医改历程和医药产业的发展阶段与我国非常相近,日本市场上崛起了多家世界级药企群体,其成功的经验和经历过的挫折都值得深入研究、启迪洞见。

1 中日医药产业环境比较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日本则是发达国家,两国的国情差别很大。然而,分析与医药产业相关的大数据,却有许多相似之处。我国的老龄化人口结构与日本20世纪80年代(以下年代均指20世纪)相似,由此带来医疗巨大刚性需求持续增加。我国经济已经进入了新常态,告别了二十年的高增长,经济周期的转型也类似于日本80年代。

我国已基本实现了“全民医保”,与日本70年代相似。但是保障的水平还不高、三大医保体系刚刚开始统一管理,制度建设还不完善。医保资金的筹资增幅和支出增幅出现了倒挂,部分地区的医保支付压力日益增大,医保控费的政策压力相当于日本80年代。

降低药价和控制药占比是医保控费的共同取向。我国高达40%的药占比相当于日本的70年代。受制于经济水平的差距,人均医疗费用还没有达到日本70年代的水平,而我国医疗费用的个人自费比例远高于日本。从1998年起,厚生省每两年调整一次价格。1992年,日本改革定价机制,设立药品起始价格和医保补偿价格。我国从2000年起,全国范围内实行药品招标,并结合二次议价、GPO等方式降低药品价格,医保支付价近几年在部分地区探索性开展。医保控费方面相当于日本的八九十年代。

医疗改革方面,日本早在明治维新时期,就确立了医生资格制度化和自由从业制度。50年代,私立医院的床位数就超过了国立医院。私立医疗机构的发展,不仅有利于解决医疗资源失衡问题,而且有利于市场竞争,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服务质量。日本政府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重建急慢病的就诊协作机制。80年代通过“医疗法”,明确区域医疗计划和医疗机构的转诊条件,并配套相应的激励和奖励政策,1993年开始创设“疗养型病床群”。我国近年来推行分级诊疗制度,十六字方针的核心内容与日本异曲同工,只是我们刚刚处于起步阶段。

医药分业方面,日本起步很早,但是直到90年代才取得重大突破,时间跨度近百年。1974年,日本政府大幅提高医师收入,有效改变医师的收入结构。沿着这个改革路径,日本持续加大激励力度,到1990年,医生的处方报酬比60年代提高了12倍,后来仍然继续提高。另外,缩小药品的进销差价,鼓励医院处方外流。2007年,医药分业率(医院院外处方的比例)达到了60%。我国的新医改中提出了医药分业的方向,但是缺少突破性的制度体系保障,处方外流当前难以实现。

市场开放方面,日本1976年以前不保护化合物专利,鼓励国内企业仿制。直到90年代初,才废除保护性政策条款,鼓励跨国制药企业进入日本市场,本土企业才开始与跨国企业同台竞争。我国从80年代初就引进了跨国药企,目前绝大部分的国际领先药企在中国都有合资企业。医药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相当于日本的90年代。

总体来看,中日两国医药产业的相似性体现在多个方面,我国的医药产业现状大致相当于日本的80年代初,而正在推进的许多深化医改的举措则跨越了日本的八九十年代直至当前。

2 日本医药市场总体走势

市场总量趋于平稳

70年代,受益于全民医保和资本管制等政策壁垒的保护,日本药品市场在十年内增长了3.5倍,成为世界第二大药品市场。1988年的医药市场规模达到50,595亿日元,从1970年以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24.2%,占世界药品市场的18%。从80年代开始,日本政府在经济增长放缓的压力之下,加强医疗费用控制,政府调控药品降价机制,从而结束了药品高增长的时代。但是由于有庞大的经济体量做支撑,日本的医药市场规模保持在全球第二的位置。2009年,日本药品市场仍然占据世界药品市场的11.1%,2015年日本的药品市场规模超过了10万亿日元。随着中国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医药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根据国际专业机构IMS的数据,2013年中国医药市场跃居全球第二大市场,超过日本市场,2017年日本药品市场占据世界总量的比例仅为8%。

终端市场结构分化

从1992年开始缩小药品的批零差价并鼓励医院处方外流,由此引发市场结构的巨大改变。1992年,药品终端市场集中在医院,市场比例高达60%以上,诊所次之,药店的比例很低。20年以后,这种市场结构出现了颠覆性变化,药局(只卖处方药)和药店(综合性)的市场比例高达60%,医院市场仅占25%左右,余下的市场份额为诊所。连锁药店的数量从2000年的11785家增加到2012年的17100家。药店在过去的二十年内,总体销售复合增长率为17%,利润增幅高达25%。

仿制药比例持续提高

2000年以前,日本的仿制药比例很低,数量比例仅为市场总量的20%,而金额比例只有5%~6%。推广使用仿制药是医保控费的重要举措之一,政府提出了长期发展目标,2012年仿制药的比例提高到30%,2020年的目标是提高到60%。为了鼓励药房调配处方时优先使用仿制药,政府专门制订了差异化的补贴政策,使用仿制药比例越高,补贴的力度越大。例如对于使用仿制药比例超过30%的药房,给予170日元/处方的补贴,而对于使用比例20%的药房,则只有60日元/处方补贴。厚生劳动省从2003年推进DPC(疾病诊断分组)支付政策,鼓励医疗机构使用性价比高的仿制药。2000年以后,日本市场的仿制药销售和利润增幅都大大超过了创新药。

3 日本医药产业政策演进

从全民医保到医保控费

1922年,日本通过第一部医疗保险法令《健康保险法》,规定在职职工参加健康保险,覆盖人口比例仅为3%。1938年,日本开始设立国民健康保险(NHI),增加居民健康保险,覆盖更多的就业和非就业人群。NHI与健康保险共同构成日本医疗保险的两大支柱。

1945~1961年战后重建医保体系,实现了“全民皆保险”。1948年,日本政府修订《国民健康保险法》,将实施范围由农村扩大到城乡居民。1957年,启动全民医保的行动计划,四年之内基本覆盖了以前没有健康保险的城乡居民,1961年达成全覆盖的目标。

从1960年开始,日本GDP连续保持8%以上的高速增长。强大的经济实力支撑较高的医保水平,1962年将参保人及其眷属的医保支付比例提高到90%,负担较大的重大疾病,例如结核病的医保支付比例由50%提高到70%。1973年新设高额医疗费用支付制度,超过预算

部分由保险支付,70岁以上老人全部免费看病。这个时期,医保的支付能力非常强大,居民卫生保健的幸福指数非常高。

1973年石油危机之后,日本的经济增长面临较大压力,供给端的支付能力减弱。需求端老龄化的比例持续提高,老年人的医疗需求刚性增长。以前高福利的医保政策难以为继,不得不做出修订,提高患者的自付比例。1984年修订后的《健康保险法》明确,在职职工就医由全额保险降低到医保支付80%,个人自负20%,职工家属的门诊费用个人自负30%,住院费用个人自负20%,退休者门诊、住院费用个人自负20%。2003年,个人医疗费的自负比例进一步提高到30%。2002年,提高老年人医疗保健的自费部分的金额,将接受保险给付对象的年龄标准提高到75岁。2006年,强化医疗费用的合理化使用,推行具有本国特点的疾病诊断分组(DPC)定额支付方式。

强制性的医保控费从80年代开始。降低药品价格和降低医疗机构的药占比是控费的主要目标。从1981年开始,政府主管部门每两年一次全面降低药品价格,1992年流通改革和新降价机制推动药占比再下一个台阶。除了降价之外,持续扩大DPC、加码补贴政策鼓励药房调配仿制药,政府与市场叠加的组合拳,有效控制了医保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定价机制从基准价到医保补偿价

日本的药品定价机制经过了多次改革和调整。

日本从1950年开始实施药价基准制度。新药的基准价格按照类似药品×溢价率或成本加成,最后再参考国外价格。仿制药的基准价格,首仿药为原研的70%(2004年以前为80%),后续审批的参照当时仿制药的最低价定价。日本采取的方式,有利于抑制生产企业扎堆研发,造成过度无序竞争。

从1992年开始实行医保补偿价,定价思路转向减少批零差价,药价=医疗机构采购价加权平均(最低价到90%使用的价格)×(1+消费税)×(1+加价率)。流通行业实施建值制度,流通企业直接与医疗机构议价。医疗机构通过流通企业要求生产企业降价,而降低后的价格在下一次价格改定中被调整为新的补偿价,生产企业需要在销量和价格之间做出权衡。

研发政策和审批标准

1976年以前,日本的专利保护政策比较宽松,只保护药品的工艺专利,不保护化合物专利。国内的药企既有积极性进行工艺改良和创新,又可以方便地仿制原创药。另外,政府不允许外商成立独资企业,不允许独立进行新药临床试验,日本企业参与组建合资企业,在共同开展新药研发过程中,积累了国际水准的运作经验和核心能力。

70年代,日本政府并不鼓励研发创新,政府用于投资基础研究的费用,是法国和德国的1/3,是美国的1/14。

80年代,日本MHW的新药审批标准不同于FDA。FDA偏向于审核药品的有效性,有效性研究是新药临床中最困难,花费最高的环节。而MHW偏向于药品的安全性,开展的试验少,周期短,这意味着新药上市的门槛很低。这样的标准为日本企业研发成果转化,快速上市并获得回报提供了政策保障。日本制药行业由此跨入研发“大跃进”时代,日本药企的研发投入强度平均高达17%,远高于同时代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

日本MWH特殊的新药审批政策,导致日本制药企业研发的大量新药快速上市,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临床试验,难以通过美国和欧洲的市场准入,新药只能在日本上市销售,因此被称为“日本新”或者“本土新药”。90年代,日本的“本土新药”的比例一度超过40%,远高于欧美企业。同样的研发费用,日本产出新药的数量远高于欧美国家,平均每10亿美元的研发投入,日本能产出24个新药,而瑞士只有11个;批准的新药品种,可以跨国销售的品种比例,日本仅为10%,而瑞士达到了62%。这个时期日本企业研发的最大特点就90年代初,日本经济陷入低谷,政府鼓励外商投资以复苏国内经济,废除了一些保护性的条约。面临日趋严峻的国内环境,日本制药企业被迫突围,加快布局全球市场。从1991年至1993年,日本制药企业的海外分支数从189个增加到245个。

90年代后,日本企业努力改变对本土市场依赖,与欧美企业合作,产品进入规范市场。通过收购兼并、合资合作、设立办事处等方式,从事药品生产、FDA注册认证、临床研究、搭建海外销售队伍等,增加研发回报,减小对本土市场的依赖,一批企业成长为真正国际化的制药企业。

药效和质量再评价

在严控药费支出和严管药价的背景下,仿制药的定价较少考虑质量因素。随着仿制药获批数量的增长,其品质与原研药的差异逐步暴露出来,民众对仿制药的品质和疗效不信任,呼吁提升仿制药的品质。在此背景下,日本政府推出了一系列再评价制度和工程。

日本第一次的药效再评价起步于1971年,历时17年,总共进行了29次再评价工作。这次浩大的再评价工程,基本上完成了1967年9月之前审批的所有8000余个品种,评价结果有5.6%的品种没有有效性。第二次的质量一致性再评价,始于1984年,针对1967年10月至1980年3月之间审批药品的有效成分、新工艺、新剂型、新处方、新功效进行一致性再评价。第三次的质量一致性和药效再评价始于1998年,针对所有口服固体制剂的仿制药,共评价700多个化学药品,撤销文号的占比为9.87%。

对比分析第三批药效和质量再评价目录中销售额最大的4个原研品种,质量再评价之后的走势并没有统一的规律,有的原研逆势增长,例如盐酸卡替洛尔;有的原研短期延缓了下滑趋势,例如甲磺酸多沙唑嗪;有的原研在激烈竞争中持续下滑,例如马来酸依那普利。

4 日本崛起世界级药企

日本制药企业的崛起是一段循序渐进的发展历程。首先立足国内市场,完成资本积累和技术积累,随后迫于发展压力,转向国际市场,在产品和资本双轮驱动下,做大做强并成功实现创新升级和国际化发展,完成了深刻的产业变革。

70年代,在较为封闭的国内市场,日本制药企业独享经济增长的红利,获得丰厚的利润,基本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产品方面,从技术改良到仿制和高质量仿制,初步完成技术积累,企业的规模和综合实力逐步增强。

80年代,国内市场面临较大挑战,部分企业开始拓展国际市场。以具有竞争优势的仿创药品(Me-better)为切入点,在欧美设立合资公司或研发中心,开始研发水平升级。与此同时,启动国际化资本运作,收购欧美中小型研发机构,进入国际高端市场,创新和国际化进入上升拐点。

90年代,大量企业进军国际市场,开展欧美发达国家的注册认证,组建海外本土化的产品研发和销售队伍。创新产品进入收获期,海外销售比重上升,一批制药企业初步实现向跨国经营转型。

进入21世纪后,在产品经营的基础上,大举资本经营,加速海外市场扩张。借助资本力量,拓展发达国家和新兴国家市场,并进军肿瘤药、生物制药等前沿领域,全面完成产业升级变革,成为世界制药行业的后起之秀。

从日本国内医药工业企业数量来看,从90年代开始,企业数量持续减少,从最高峰的近1600家减少到2013年的不到350家,其中,生产处方药的企业数量从530家减少到150家左右;与此同时,行业集中度则不断提升,2012年国内Top5和Top10的市场份额较1993年提升了一倍。

国内强强联手,集中度再提升。2005年,日本第一制药和三共制药合并为第一三共制药,跃升为日本第三大制药企业。同年4月,以新药研发著称的山之内公司与藤泽公司宣布合并,成为日本第二大制药企业安斯泰来。2007年10月,日本国内排名第九的三菱制药与排名十一位的田边制药正式合并,合并之后的新公司在日本排名第六。

海外资本扩张,版图广覆盖。2008年,日本药企加大国际市场的资本运作力度。前四大药企都发起了大规模的并购,累计耗资200亿美元。快速增长的目标导向不满足于缓慢的新药创新,许多企业开始多元化发展,既收购创新型企业,又涉足仿制药领域,快速进入新兴市场,在全球多个市场同时布局,日本药企在世界制药50强中占据的数量位居全球第二。

药品流通方面,60年代,日本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经营协作,生产企业在流通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流通企业伴随生产企业无忧无虑地成长。在“建值制”的制度安排下,生产企业对药品的终端销售价格具有决定权,通过让利、退货、回扣等多种方式掌控经销商体系,维持价格体系和垄断市场。80年代之后,政府管制药品价格并强行降价,利润空间压缩传导到流通环节,流通企业开始出现整合兼并。1992年,建值制被废止,生产企业只能决定经销商的价格,流通企业被赋予议价职责,发挥更多作用。此时的市场格局发生较大变化,基本成功的医药分业导致终端市场多元化,流通企业在渠道广覆盖的基础上,附加更多的增值服务,在中小医院、诊所和药店等非目标市场为生产企业承担市场推广服务,例如日本最大的医药流通商Alfresa配备近1万名销售专员,为生产企业提供增值服务。市场不断集中的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建立平等互利的新型合作关系。

日本医药流通企业数量从1992年的351家降至2012年的92家,日本的前四大医药流通企业市场份额合计超过80%。高度集中的医药流通企业有利于市场的良性竞争,避免低水平的价格战。流通巨头广泛开展供应链管理,在存货周转率、现金周转期等经营质量和运营效率方面大幅提升。

在世界领先药企排行榜上,一批日本药企跻身其中,成为体量壮观的重要集群。美国《制药经理人》发布了2017年度的《全球制药企业50强》,以全球处方药销售金额为排序依据,日本共有10家制药企业入选榜单,占据总数的1/5,企业数量仅次于美国。

以武田和安斯泰来为代表的一批日本药企早已跻身世界舞台,它们转型创新、走向国际的成长之路,为中国药企提供了很好的样板。在改革开放的新时代,中国药企完全有可能崛起和赶超,在世界级的舞台上,期待出现更多的中国制造和中国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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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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